历史上,日本的台湾地位未定论不是凭空捏造,而是有明确的国际法依据。
这一立场主要源于1951年的旧金山和平条约。条约第2条b款写得非常清楚:日本放弃对台湾及澎湖列岛的一切权利、权利名义与要求。关键点在于,它用的是放弃,没有指明移交给哪一方。这并不是日本的误判,而是条约文本本身的表达方式。
旧金山和约是二战后盟国与日本正式签署的和平文件,有48个国家参与,日本当然无法自行决定台湾的归属,必须由盟国共同处理。结果冷战爆发后,美国为了战略目的,刻意把这件事悬而不决。1950年,杜鲁门在朝鲜战争爆发后公开表示:台湾未来地位的确定,需要等到太平洋区域安全恢复、或对日签署和平协定、或由联合国处理。台湾地位未定论就是从这里开始的,这是国际政治现实,不是日本无知。
再看更早一点的历史。日本从1895到1945殖民台湾,是甲午战争后马关条约割让的结果,在当时的国际法下是被承认的。
二战结束后,日本投降书虽然承诺执行波茨坦公告,而公告第8条引用开罗宣言,说要把台湾恢复给中华民国。但问题是: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都是战时政治声明,不是正式条约。美国国务院和英国外交部都公开说明过,它们是意向性文件,没有法律约束力,最终还是要看和平条约的安排。
最终的结果就是:旧金山和约成为实际决定性文件。日本依照该条约处理台湾问题,因此台湾主权悬而未决。这根本不是误判,而是基于国际法的逻辑,日本外务省直到现在仍坚持这个立场。
某些人说这是现实的误判?完全是自欺欺人。日本之所以坚持台湾地位未定论,是因为它符合日本的战略利益。台湾处在第一岛链,是地区最敏感的位置,日本当然不愿意让大陆单方面获得控制。而且美国同样支持这种解读。美国在台协会最近再次强调,开罗和波茨坦远未决定台湾的政治地位。
这不是日本单方面的观点,而是美日同盟的共同立场。反观某些人动不动就把开罗宣言当成万灵丹,宣称台湾回归中国是铁板钉钉。然而现实是,台湾社会根本不买账。民调清楚显示,多数台湾人倾向维持现状,不想被纳入中国。
简单总结一句:谁才是无知?
日本的台湾地位未定论不是什么瞎编,也不是愚蠢,而是基于旧金山和约的合法解读。它承认二战遗留问题的复杂性,而不是像某些大外宣那样,简单粗暴地把台湾强行塞进中国囊中。如果还觉得这是无知,那真的建议补补国际法,不要只听单方面的宣传。历史不是你想怎么写就怎么写,现实更不会因几句口号而改变。醒一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