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权力重置:让联合公民案不再重要》中文概要
这篇文章的核心论点是,要限制企业和“黑钱”对美国政治的影响,州政府拥有一个尚未充分利用的巨大权力,可以绕过最高法院在2010年*《联合公民案》*中的判决。
核心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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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公民案》的局限性: 尽管最高法院裁定政府不能管制公司独立选举支出的**“权利”,但它从未定义“公司是什么”**,因为这属于州政府的权力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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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州法的产物: 在美国法律中,公司是**“法律的产物,而非自然的产物”**。它们不具备天赋权利,而是州政府通过特许状赋予它们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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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政府的“保留权力”(Reserved Powers): 各州保留了随时修改或撤销授予其公司的任何权力的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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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与“权利”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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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拥有固有的权力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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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只有州政府授予的权力。如果州政府选择不授予公司在政治中花费的权力,那么公司也就不存在行使这一权利的基础,这使得*《联合公民案》*的裁决变得不相关(irrelev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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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的法律策略:“公司权力重置”(Corporate Power Reset)
该报告提出了一个具体可行的立法模型,供各州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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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撤销和重新授予权力: 州议会或公民投票倡议可以修改州公司法,撤销先前授予的所有公司权力,然后重新授予一套新的、有限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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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排除政治支出权力: 新的法律将不授予公司(包括营利性和“黑钱”非营利组织)在候选人选举或投票议题上进行支出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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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外公司同样有效: 州法中关于“外国公司”(在其他州注册的公司)的条款意味着,在一个州内不被允许的活动,对所有在该州运营的公司(无论其注册地在哪里)都是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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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机制: “越权原则”(Ultra Vires doctrine) 将被启用。如果公司未经授权在政治中支出,其行为将被视为越权且无效,可能导致董事、高管被追责,甚至公司特许状被吊销。
? 政治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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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指出,无论党派如何,绝大多数美国人都支持限制公司和“黑钱”在政治中的影响,这为州政府采取行动提供了强大的政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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