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美安保条约(正式名称为《日本国与美利坚合众国之间的相互合作与安全保障条约》)是日本和美国之间的一项双边军事同盟协议,旨在维护两国及亚太地区的和平与安全。它最初于1951年签署,作为结束二战后美国占领日本的条件之一,并在1960年进行了修订,成为当前版本的基础。该条约的核心内容包括:
- 美国对日本的防御承诺:根据第5条,如果日本的领土、领海或领空遭受武装攻击,美国将根据其宪法程序采取行动,包括提供军事援助。这被视为美国对日本的“核保护伞”的一部分。
- 日本对美国的支持:根据第6条,日本允许美国在日本境内维持军事基地和设施,以促进远东地区的国际和平与安全。日本提供这些基地,但不直接参与美国的全球军事行动,除非涉及日本自身安全。
- 互惠与合作:条约强调两国在安全、经济和技术领域的合作,并允许日本行使集体自卫权(虽受日本宪法限制)。近年来,随着地区紧张局势加剧(如东海争端),美国多次重申该条约适用于钓鱼岛(日本称尖阁诸岛),这意味着如果该地区发生冲突,美国可能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