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被博主解释成“美国最高法院作出一项极具制度分量的裁决:限制下级联邦法院法官阻止总统行政令即时生效的权力。”整个通篇胡编乱造,耸人听闻。
地方法官A的裁决当然只能在他的管辖范围内生效,不然另外一个法官B发布一个和A不一样的全国裁决。那到底谁的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