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nesota枪击案越来越清晰了。

老夫以为,这就是一个雇凶杀人案,而雇主在当地是一个有头有脸的人物。

这个判断基于以下的事实/推理。

1.杀手经营一个安全公司,长期在战乱地区为雇主效力。说白了,就是给钱,啥脏活都敢做。

2. 杀手没有极端的政治倾向,其社交媒体的内容也平淡如常。

3. 杀手最近急欲找工作,应该是经济上出现困难。

4. 雇主不亲自杀人,而是花钱雇佣一个人,显示其有经济能力,而且不愿失去他在社会上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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