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大选,南加州,已经收到了选票,后决定去投票站。到了投票站说明来意,工作人员问是否带着收到的选票,回答没有,问是否要回去拿。工作人员说不用,问了姓名和地址,就投票了。这里应该有什么样的common sense?
很明显,选民信息对上号了,但如何证明报上张三名号的的确是张三而不是李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