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评论中简单错误之四

"女性保守派大法官巴雷特,在被提名并接受参议院质询时,拒绝正面回答是否推翻“罗诉韦德案”,但上任后即积极参与并推翻了该案判例,同样没有诚信、违背道德,缺乏法官应有的基本职业操守和品格;"  -- 这段评论是对法官听证会的曲解。任何候任法官(不仅仅是最高法院大法官,也包括下级联邦法院被提名者)都不会对假设情况下,特别是涉及 general ideology 的案件事先下断论,而必须根据具体证据做决定。这一点不论是保守派还是自由派法官都会回避。诸位可记得杰克逊大法官听证会上是怎么回答“什么是女性”这个问题的?

其实不用问,以巴雷特大法官和杰克逊大法官的政治倾向,所有人都知道答案是什么,听证会上的问答只是做给别人看的。不必因此而用“没有诚信、违背道德,缺乏法官应有的基本职业操守和品格” 这种字眼。

至于卡瓦诺大法官的听证会,福特教授对他的指控和他本人的辩护,油管上有全部录像。现在即使是民主党也不再提起,为什么?因为双方表现都体现了极高的智商和情商,连参议院在内的美国人民只能依据政治倾向站队。这当然是可悲的事实,但无可奈何。我只想在此引用一下参议员 Susan Collins 的话:We must always remember that it is when passions are most inflamed that fairness is most in jeopardy。 说“卡瓦诺完全予以否认,显然是在撒谎”违背了司法上的基本原则:疑罪从无。

对于 “美国最高法院长久保守化与司法失衡的忧患” 这个题目,我本来是抱着极大的兴趣开始阅读的。因为我本人对阿利托大法官近年来越来越强的攻击性感到不解,对托马斯大法官的负面新闻反应也觉得他应该辞职。但这篇文章显然不是在用客观证据说话,而是以政治理念和攻击性语言来宣泄心中不满。除了我上面提到的种种简单错误,其实还有很多,不再一一列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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