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是他光荣卸任,而败选的责任和名声,将由他的副手、现任副总统卡马拉承担。
回家抱重孙女不好吗? 更何况还可以享受每年20万美元的退休金,还可以演讲、写书捞钱。更有政府提供的各种福利。
大家看看是不是不错?
《卸任总统法案》(英语:Former Presidents Act)是1958年通过的美国一项联邦法律,该法为未被弹劾下台的前美国总统提供了若干终身福利[1][2]。现今美国前总统离任后可以享受每年20万美元的退休金;美国联邦总务署为美国前总统免费提供办公空间、办公设备、办公文具以及一名职员,前总统可以在美国任意地点设立私人办公室;联邦总务署向前总统以及最多前总统两名助手提供公务旅行费用,上限100万美元;可以获得美国特勤局终生保护;成立以前总统名字命名的总统图书馆;可以获得国葬待遇等[3]。
历史
[编辑]1958年之前,美国前总统离任后没有任何养老金或其他退休福利。1912年,安德鲁·卡内基提出为前总统每年捐款25000美元作为养老金,但美国国会议员对这种私人养老金提出质疑。这促使美国立法机构为前总统的福利问题展开立法[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