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定罪标准不一样了。明明是光天化日之下的公然打劫,却被冠以堂而皇之的“零元购”。打劫与购物有何共同之处?!

来源: 2024-11-02 12:36:43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