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纽约地方当局来说什么是非移,怎么分辨非移和合移是个问题。怪罪纽约市州官员是不公平的因为他们没有移民档案的access

纽约地方政府部门只能看到社安号,移民档案只有联邦国土安全部下属的移民公民服务局,移民海关执法局和边境保护局这些执法机构才能看得见。不管是合法入境还是非法入境,申请庇护后180天可以从国土安全部拿到允许合法工作的EAD,之后可以办理社安号,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他们是合法的asylum pending 状态,法律上他们是合法的,直到听证会上法官做出决定,如果批准他们一年后有资格申请绿卡,如果拒绝会得到驱逐令,他们在30天之内可以向移民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上诉期间仍然算是合法的asylum pending status,直到上诉被批准或拒绝,上诉被批准的案件将由另一名移民法官重审,被拒绝的才会成为真正法律意义上的非法移民。如果对移民法院或是移民上诉委员会适用法律正确性而不是事实有不服,还可以向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上诉,在这个上诉期间仍然可以获得临时的合法身份和工作许可,直到联邦法院做出决定。有这么多复杂的情况,合法的状态可能过些日子变成非法,目前非法的也可能因为上级法官的裁决变成合法,联邦不可能随时和地方政府的系统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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