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全民发钱”发现私有制的本质与解法

来源: 烟熏狮子 2024-05-25 20:18:54 []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33658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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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有很多对“全民发钱”的讨论,在B站上搜索关键词“全民发钱”“全民基本收入”,就能看到很多UP主的分享,其中不乏一些经济学家、专业人士。
 
在知乎上针对“全民发钱”这一话题,也有很多不同观点的碰撞。如,
如何评价无条件基本收入(Unconditional Basic income)?
 
在众多的观点中,有网友甚至认为“全民基本收入是共产主义萌芽”。
 
对于“全民基本收入”(下文中均以“全民基本收入”统一代指“全民发钱”“无条件基本收入”),已经有很多不同的讨论角度,受其启发,这篇文章(这个视频),我想从一个还没有人提到过的新的角度,来分享一下我对于“全民基本收入”的看法。
 
1、阴影中的私有制
 
马克思主义如此重要,被众人所尊崇,是因为它站在“解放全人类”的高度。
 
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
 
要“解放全人类”,就必须要“消灭私有制”。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我们对“私有制”的了解有多少,是不是足够全面?如果已经很全面,那为什么没能有针对性的战胜它?如果不够全面,那么需要补足的地方又在哪里?
 
很显然,一直以来我们对“私有制”的了解是不够全面的,它比我们想象的要隐蔽得多、狡猾得多、强大得多。如果我们不能充分的了解对手,又何谈去战胜它、消灭它呢。
 
“私有制”隐蔽、狡猾、强大的地方在于:
它实际控制的范围,除了已经被我们所认识到的那一部分之外,还有更多隐蔽着、藏匿着的部分,加起来远远超出所有人的估计——包括马恩列毛这些伟大导师的估计。
 
我们一直在和“阳光下的私有制”搏斗,却忽视了“阴影中的私有制”,而后者的范围和力量比前者要大百倍、千倍。在这样一种“敌暗我明”的境况下,我们又怎么可能打赢这场战斗呢。
 
好在时代浪潮席卷而来,“阴影中的私有制”也终将暴露其本来面目,从而帮助我们更充分的认识它,进而有针对性的分析它,最后毫不留情的消灭它。
 
“阳光下的私有制”我们已经知道是怎么一回事——“承认私人产权的经济制度”,即,基于个人的私有制。
 
那么,“阴影中的私有制”是什么呢?
 
“阴影中的私有制”,是“承认私国、私族产权的经济制度”——即,基于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私有制。
 
当一万人、百万人、上亿人组成一个个群体,拥有相同或相似的“群体意识、群体连接、群体利益”,把这些群体看作一个个“巨人”的话,那么这些“巨人”也会有自己的私心。同时因为“巨人”代表的利益足够大,他们的“私心”甚至会被世俗世界默认为是合理、合法、正义的——这种被默认为合理合法且正义的“巨人的私心”,正是我们所忽视的“阴影中的私有制”。
 
2、探索私有制本质
 
一个公司,一个城市,一个地区,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就是一个个的“小巨人”“中巨人”“大巨人”,每个“巨人”都有自己基于“群体人格”的基本利益,都会优先考虑自己的生存与发展,也都会天然的维护“私有产权神圣不可侵犯”这一原则。
 
马克思恩格斯所设想的“无产阶级专政、生产资料公有”,在一个国家范围内,的确可以达到消灭“个人的私有制”这一目的,但人类社会不是单一的一个国家,而是由许多国家、民族、组织共同组成。国家作为人类社会中的一个“巨人”,不管身体里的血肉怎么提炼(消灭“个人的私有制”),它的“巨人人格”始终存在,甚至在提炼后凝聚力得到加强,导致“巨人”的力量也变得更加强大,如果他要恃强作恶,那么整个世界都会被他搅得不得安宁。
 
马克思恩格斯对社会主义的描述里有很重要的一点是,“将不再有国家”——国家不是“被废除”的,它是自行消亡的(《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恩格斯1880年)。
 
真正的社会主义,是在“消灭私有制”之后才得以实现。消灭私有制——既要消灭个人的私有制,也要消灭“巨人”的私有制,只有这样,才能够“解放全人类”。
 
历史和现实的情况却并非这样,“无产阶级专政”消灭了个人的私有制,但却发展、壮大了“国家这个巨人”的私有制——消灭了一个小的私有制、却壮大了一个大的私有制,消灭了“阳光下的私有制”、却壮大了“阴影中的私有制”。如果不能认识到这一点,那我们“消灭私有制”“解放全人类”的究极追求就始终只会是镜花水月、空中楼阁。
 
幸好,时代的浪潮拍下,让藏匿在阴影中的对手也无所遁形。
 
只要更充分了解了对手的底细,那么总会有办法的。
 
我们可以按照人群的数量,给“巨人”做一个简单的分类:
小巨人:1人﹤小巨人≤1W人
中巨人:1W人﹤中巨人≤1000W人
大巨人:1000W人﹤大巨人≤1亿人
超巨人:1亿人﹤超巨人﹤所有人
 
形形色色的小巨人、中巨人、大巨人、超巨人共同组成这个现代社会,在现代社会里已出现过的所有经济政策、经济行为、经济模式、经济制度,都服务于这四大巨人,从而使四大巨人不断地重组、发展、壮大,“巨人的私有制”则越发牢不可破。
 
只要这个“巨人”不能代表“所有人”,那么,巨人存在一天,就意味着私有制也会存在一天,“解放全人类”就无从谈起。
 
百度百科对“私有制”是这样释义的:
私有制,指相对于公有制的经济制度。在这种制度下,生产资料进行个人或集体的排他性占有。
 
这个定义,其实已经很准确了,只不过,通常的理解下,我们并没有把“集体”提升到“国家、民族”这样一个高度。
 
在这里,可以给“私有制”一个更明确的定义——也可以说这就是私有制的本质:
一切不能使所有人都受益的经济行为、经济模式、经济制度,都会在事实上产生、发展、壮大私有制。
 
在我们没有找到“使所有人都受益的经济制度”前,私有制就会始终存在,一直找不到就会一直存在——这,才是“历史的终结”这一谬论让许多人无从辩驳的根本缘由。
 
3、不可及的理想国
 
弄清楚了私有制的底细,我们再来看“全民基本收入”这个经济行为设想。
 
“全民基本收入”里的“全民”,有两种理解:
一是,世界上所有人
二是,一个国家/地区/城市里的所有人
 
如果是第一种理解,“世界上所有人”,那么“全民基本收入”可以说不具备可行性,只是一种空想。只是空想的话,类似的空想还可以产生很多,“全民住房”“全民医保”“全民养老”等等。而我们都知道,这样的空想,其实并没有太大意义。
 
如果是第二种理解,“一个国家/地区/城市里的所有人”,假设在一个国家已经成功的实行了“全民基本收入”,并且效果也很好,这个国家的所有国民都很满意,那么就需要直面这样两个问题:
第一,愿不愿意给其他国家的人也发钱;
第二,想不想钱发的再多一些。
 
以“人的利己性”来论,第一个问题,不愿意的人还是会更多一些。
 
第二个问题,大部分人当然还是想发的钱越多越好。那么作为这个国家所有人的“群体意识”代表,其政府为了维护、稳定、增强自身的执政正当性,也就自然而然会为了“发钱越多越好”这个目标去执行:
不讲理的政府,就会恃强作恶,用自身的优势去“抢”,军事强就用军事,金融强就用金融——大家都对他不满,但也没什么办法;
讲理的政府,不会恃强作恶,但也会用自身的优势去创造条件,制造业强就升级产业链,赚到更多钱——大家都觉得你厉害,也讲理,但对这种局面又很难感到满意,甚至因嫉生恨,觉得无形中压缩了自己的生存空间。
 
因此,从对这两个问题的推论中可以看到,“全民基本收入”和我们已知的其他所有经济模式的探索一样,也许能让一个城市、一个地区、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变得富强、和谐、再次伟大,但它并不能让整个世界变得更好。
 
甚至于,“全民基本收入”强烈依赖于国家从上到下的支持、投入、执行,它会大大加强“国家这个巨人”的权威,让“巨人的私有制”越发理直气壮,使巨人间的冲突加剧。在一个较小的空间(国家/民族)里,也许它能带来富足,但在一个较大的空间(整个人类社会)里,它带来的可能就是分裂。
 
“全民基本收入”并不是一个“使所有人都受益的经济制度”,它在事实上只会发展和壮大私有制。因此,它也就很难成为“共产主义萌芽”“通向新社会主义的跳板”。
 
4、唯一的一把钥匙
 
私有制如此隐蔽、如此狡猾、如此强大,但它并非无懈可击,只要我们找到“使所有人都受益的经济制度”,就能对它发出致命一击。
 
“使所有人都受益的经济制度”,在这里分为两个层面:
一是理论层面。在理论上,这个经济制度的底层逻辑构建,必须要符合“使所有人受益”的基本条件;
二是现实层面。在现实中,依托该理论而具体实行的措施,则可以分类别、分阶段、分步骤的进行。
 
陈瑜教授在《消费资本论》中提到的“消费资本”,就是这样一种“使所有人都受益的经济制度”。
 
消费资本的定义:
消费资本认为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同时也是投资行为,能够参与市场经济发展并发挥重要作用。消费者的货款进入企业的生产和经营领域转化为资本,消费者则成为企业的消费资本股东,参与企业利润和社会财富的分配。
 
“消费资本”最重要的一点在于,它是为了实现和提升消费者的利益而存在的。
 
在整个经济活动过程中,无论是国家、公司、个人等、还是资产阶级、无产阶级、中产阶级等,有且只有“消费者”是能够代表“所有人”的。
 
使消费者都受益的经济制度,可以说,就是使所有人都受益的经济制度。
 
“消费资本”是我们通向新时代的唯一一把钥匙——我也希望这个结论是错的,至少我希望能发现其他更多的可以使所有人都受益的经济元素,多掌握几把钥匙在手里,这样更保险,但拔剑四顾,既能满足“和经济活动相关”又能满足“代表所有人”这两个必要条件的,确实只有“消费者”这个元素。
 
然而,正如我在《浅谈<消费资本论>对的道与错的术》一文里写到的:
这样一本“神书”,自出版到现在也有16年了,这么多年过去,为什么它并没有成为一门“显学”广为人知,而且不仅没有成为“显学”,还被一些企业假借“消费资本”之名以行“传销”之实,以至于被诬蔑为“经济邪教”?
以我个人的浅见,陈瑜教授所推崇的“消费资本”有道、术两个层面。在“道”的层面,旗帜鲜明、立意高扬、终将成为趋势;但在“术”的层面,则有点敌我不明、弃长扬短、易为宵小所趁。
 
随后,我在《从<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看“消费资本”的必然趋势》一文里,分享了我对于怎样更好的实践“消费资本”的思路——也就是优化过后的“消费资本的术”,即,社群制。
 
把“消费资本”“社群制”套用到上面提到的两个层面:
理论层面——消费资本的底层逻辑构建,符合“使所有人都受益”的基本条件;
现实层面——依托于消费资本的社群制,是一种分类别、分阶段、分步骤的实行方式,在达到“使所有人受益”的目的后,完成历史使命,则融合为真正的“公有制”。
 
5、垂类经营的必然
 
私有制——社群制——公有制,是一个符合客观规律的经济制度演变过程。
 
什么是社群制呢?
 
在《从<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看“消费资本”的必然趋势》一文里,是这样解释“社群制”的:
从不同人群来看,消费者的需求是多种多样的。
35岁+群体有“保住工作”的需求,女性群体有“职场尊严、上升通道、产后工作、孩子教育”等需求,年轻人有“找工作、买新房”的需求,残疾人有“希冀得到社会善待”的需求……不同人群的需求,不能放在同一个社群制企业里去解决——至少,在“消费资本”发展的前期,暂时是没法做到的。我家里有老人,我希望我花在“消费资本”企业的钱聚集起来的资本,优先用在解决“养老”这个问题上;她是两个孩子的妈妈,她希望她花在“消费资本”企业的钱聚集起来的资本,优先用到解决“女性在职场的上升通道、产后工作、孩子教育”问题上;他是一位盲人,他希望他花在“消费资本”企业的钱聚集起来的资本,优先用到解决“让残疾人的日常生活出行更便利”这个问题上……这时,就需要有老年人社群制企业、女性社群制企业、残疾人社群制企业,分别容纳各自的消费者群体,聚集各自的“消费资本”,优先解决各自群体最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这里,你会发现,“消费者”三个字被具象化了一些。具象成了老年人群体、中年人群体、女性群体、残疾人群体等等,每一群人都对应着一个“社会群体”——作为一个整体关注着相同或相近的一个或多个问题,在“消费资本”的理论框架下,也就自发生长成为了“社群制企业”。社群制企业,企业的归属权,属于一个特定的社会群体,它将为这个社会群体的整体利益而服务。
 
社群制是私有制和公有制之间的一个过渡经济制度,可能它只需要20-50年时间,就能在完成“为不同社会人群的利益而服务”的历史使命之后走向融合,成为真正的公有制。
 
公有制就像是一个全品类商品都在卖的电商平台,每个人都希望在这个平台里完美的解决教育、住房、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问题,但实际上要一蹴而就的实现起来很难,因此,只能像一个创业公司在起步时一样,先做一个比较垂类的平台,只卖3C电器、只卖图书、只卖衣服,等发展壮大了,再做其他品类,最后成为一个全品类的平台。
 
社群制就是公有制的一个基于“垂类经营”的解决方案、过渡方案——这是前面说“私有制——社群制——公有制”是一个符合客观规律的经济制度演变过程的根本原因。
 
6、它就一定要实现
 
未来值得我们期待,只要找到正确的方向,只要坚持不懈的努力,就一定能够触摸到新时代。
 
英特纳雄耐尔,就一定要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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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不容易,作者炮制出这散发恶臭,找遍借口不给老百姓发钱的理论。 -sgbigsell- 给 sgbigsell 发送悄悄话 sgbigsell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5/26/2024 postreply 04: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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