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帆张:
【国际法院判以色列胜诉了吗?】简中圈真是无聊,这两天不断有帖子说在南非诉以色列中,国际法院判以色列不构成种族灭绝。真是说谎已成深入骨髓的习惯,再次验证了黑格尔的名言:这个民族把说谎当美德。言论不自由的环境下,说谎或可理解;但在言论基本自由的环境下大肆造谣信谣,只能用“说谎美德”论来解释了。与其说这个民族“低人权”,不如说它“低尊严”更确切。
以下是部分判词机译,自己看看胜诉败诉吧,15:2。当然,这只是一个初步判决。
Application of the Convention on the Prevention and Punishment of the Crime of Genocide in the Gaza Strip (South Africa v. Israel): The Court indicates provisional measures, 26 January 2024 (No. 2024/6)
海牙,2024年1月26日。今天,国际法院就南非关于加沙地带《预防和惩治种族灭绝罪公约》(南非诉以色列案)的临时措施请求作出了裁决。
回顾一下,南非于2023年12月29日提交了一项申请,就以色列涉嫌违反《预防和惩治种族灭绝罪公约》(以下简称“种族灭绝公约”)中对加沙地带巴勒斯坦人的义务提起诉讼。在其申请中,南非还要求法院指示临时措施,以“防止对巴勒斯坦人民在种族灭绝公约下的权利造成进一步、严重和不可挽回的损害”,并“确保以色列遵守其在种族灭绝公约下不参与种族灭绝、防止和惩治种族灭绝的义务”(参见新闻稿编号2023/77)。
关于南非请求临时措施的公开听证会于2024年1月11日和12日星期五举行。
法院的裁决具有约束力,指示了以下临时措施:
“(1)以15票对2票的表决结果,
以色列国家应根据其在《预防和惩治种族灭绝罪公约》中的义务,就加沙的巴勒斯坦人,采取一切措施,防止对该公约第二条范围内所有行为的发生,特别是:
(a)杀害该群体的成员;
(b)对该群体的成员造成严重的身体或精神伤害;
(c)故意使该群体陷入旨在全面或部分摧毁其生存条件的情况;以及(d)采取旨在阻止该群体出生的措施;
赞成票:院长唐纳休;副院长格沃尔基安;法官汤姆卡,亚伯拉罕,
本努纳,尤素夫,薛,班达里,罗宾逊,萨拉姆,岩泽,诺尔特,查尔斯沃斯,
布兰特;特别法官莫塞内克;
反对票:法官塞布汀德;特别法官巴拉克;
(值得说一下这位投反对票的巴拉克法官——应该说是大法官,因为他是前任以色列最高法院首席德国人大法官。我曾说过他不少好话,确实也对以色列宪政发展作出过重大贡献,对外形象也好。但在“民族大义”面前,大法官还是毫不含糊的。接着看了关于他更详细的报道,才知道他还有一些其它故事。马克思又说对了:利益决定一切,正义算个屁!德国人怎么总是那么入木三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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