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如此,官员还大言不惭说,没收日裔的财产是为了支付他们在集中营的开销!请问,住在监狱的囚犯也要自费吗?收费符合比例原则吗?这就是雷根为什么后来在1988年要补偿支付这些集中营的后人2万美元,但这补偿是绝对不够的!日裔美籍失去的农庄,房子等价值到了1988年恐怕至少是30-100万美元的!
当1945年美国政府释放这些日裔美人时,有许多不离开!为什么呢?因为已经一无所有了,而且也找不到工作,美国人当时非常仇日。有部分人伤心回到日本,也是惨败废墟的日本。
小罗斯福总统原本不愿意囚禁日裔的,他认为这是违反美国的宪法。但迫于美国右翼鹰派,最后同意。政治责任是逃不掉的!当时仇日的将领说,只要血统上有一滴日本人的血,就要囚禁起来。但是美国和加拿大却没有对德国裔和意大利裔这么做!不然,爱因斯坦(德国裔)也应该被囚禁在集中营里!美国的核子弹不一定会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