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狼父把女儿当炮友10年 羞辱她"公车"
一名麵店老闆從10年起不斷利用機會及父親的權勢,對親生女兒性侵,她逃家躲避後經老師尋獲並得知生父的惡行後,協助報警;他遭起訴後,否認犯罪辯稱自己有性功能障礙,還稱女兒是「公車」,台灣高等法院二審駁回上訴,不採信他的辯詞,依利用權勢性交等罪重判12年。可上訴。
被害女子就讀國小期間與生父同住,但他竟從2012年9月至2014年8月間,她就讀國小五、六年級期間,在桃園住處房間內,強行脫去她之褲子加以性侵。
2020年7月18日,他又利用女兒畏懼父親之權勢,因而隱忍屈從之機會,對她性侵,2020年7月間她蹺家,8月6日下午經她的班級導師尋得並為關切後,她才始告知被生父侵一事,導師依法通報桃園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處理,檢方偵結後將生父起訴。
来源: 中时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