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越南独立工会
不是可以成立独立工会,而是可以成立类似于工会的“工人代表组织”,是独立于越共领导的越南劳动总联合会的。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越南劳动法:
第176条 基层职工代表组织领导委员会委员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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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雇主进行集体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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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和领导罢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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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制定工资标准、工资表、工作规范、支付和奖金条例、内部工作条例以及其他和工人利益相关的问题时,应该征求“工人代表组织”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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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工人授权,代表工人解决个人投诉和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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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在越南注册合法经营的机构或组织的技术援助,以了解劳动法,以及建立工人代表组织的顺序和程序,并在获得注册后在劳动关系中开展代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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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该为工人代表组织安排工作场所,提供信息,保障基层工人代表组织运作所需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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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享有其他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