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上世纪90年代起,台湾就一直深受诈骗所困,而因起独特的地位和社会状况,使得其诈骗版图不断扩张,也因为此,曾有人称台湾为“诈骗之岛”。
4月15日晚,在马来西亚涉诈骗的20名台湾嫌犯遭驱逐出境,乘机返回台北。台湾警方称,因犯罪事证不完整且无拘票,16日凌晨2时左右,嫌犯被陆续释放。
针对台湾方面将自马来西亚遣返的电信诈骗嫌疑人释放一事,国务院台办发言人安峰山16日应询表示,台湾方面的这一做法只会纵容日益猖獗的跨境电信诈骗犯罪活动,是对众多受害者权益的漠视和再度伤害,损害两岸共同打击犯罪的合作。
对此,台湾新党当天表示,普遍民意都无法接受轻纵罪嫌,“既然台湾管不了,干脆给大陆管”。
其实台湾的诈骗历史由来已久,但由于台湾对待罪犯的惩处力度不强,使得其诈骗行为愈发猖獗。
台湾诈骗发展始末
“中奖”诈骗
最早出现的是1990年代末期台湾风行一时的“中奖”诈骗,包括刮刮乐、六合彩等“中奖”诈骗。
不知情的受害者将刮刮乐的薄膜刮除后,可赫然发觉得了二奖或三奖等大奖,当受害者照着指示,拨打刮刮卡上叙述的电话,电话那一端,就会表示恭喜受害者中奖,接着就请受害者到自动柜员机转账,表示依照“中华民国”法律的规定,缴交15%的税金,受害者不疑有他,就一定会转账,由于自动柜员机只有“转出”的功能,并没有“转入”的功能,所以受害者往往都会损失大笔大笔的积蓄,而这些由骗徒设立的“公司”,也在一夕之间人去楼空。
当然,这些“公司”的名称与地址,以及信封上所用的寄件人名称与地址,都是假的,或是冒用他人或合法公司行号名义寄出的。
“亲情”诈骗
随后是“亲情”诈骗,比如歹徒谎称被害人子女被绑,要求付款赎人等。
当子女正好不在身边又紧急联络不上时,许多父母一听到电话那端小孩哭喊求救的声音,便乱了心神,即使警方要求暂勿汇款,父母却宁愿被骗也要立即奉上“赎款”。
“电信诈骗”
2000年后,台湾“电信诈骗”成主流。假冒网购和电视购物的电信诈骗模式蹿升到岛内诈骗案发案率第一位,这段时期,由于缺乏执政经验的民进党对台湾社会治理束手无策,电信诈骗几至疯狂。
由于岛内不少民众因电视、网络购物导致个人资料外泄,不法分子冒称“购物平台”或“金融机构”,要求被害人到自动取款机前取消分期付款设定,然后趁机行骗。
假冒公务机关的诈骗
再之后,假冒公务机关的诈骗案件逐渐抬头,2009年台湾警方破获两个假冒侦办陈水扁家族洗钱案“特侦组”的诈骗集团,该诈骗集团佯称受害人的账户已牵扯进扁家洗钱案,务必要将所有存款交由“特侦组”保管,其不法所得3亿余元新台币。
转移到大陆及国外
最近几年,台湾当局加大对民众个人信息保护,再者台湾同胞经历狂轰滥炸之后,也没那么好骗了。因此,电信诈骗集团开始向其他地区转移。刚开始是到大陆,但两岸在2009年签署共同打击罪犯及司法互助协议后,诈骗集团转移到菲律宾、印尼等东南亚国家。
随着两岸和东南亚国家开始跨境合作,执行了几波大规模的扫荡行动,诈骗集团这几年又开始向非洲转移,跑到埃及、肯尼亚等地。这些偏远国家和台湾没有“邦交”,也没有成熟的办案经验和能力,嫌犯于是肆无忌惮地犯案,诈骗对象从中国大陆扩大至日韩、澳大利亚等地民众。
2005年,时任台湾刑事局侦七队的警官洪汉周,在破获一个诈骗集团案后于电视节目上透露,当天庭上,法官慨叹“台湾已成了诈骗之岛!”
台湾电信诈骗为何这么多?
一是台湾对电信诈骗立法不严、处罚太轻
台湾人诈骗如此盛行,跟岛内的纵容包庇不无关系。由于台湾法律对电信诈骗犯罪量刑较轻,证据认定标准与大陆存在较大差异,导致很多犯罪嫌疑人或无法定罪、或重罪轻判,判处刑罚的不到10%。
在台湾,诈骗集团的主嫌犯往往只判一两年有期徒刑,共犯也不过是6个月以下的有期徒刑,甚至可以易科罚金(用缴纳罚金的方式代替服刑)。
身为亚洲警察学会秘书长的台湾学者叶毓兰4月13日投书台湾《中国时报》称,台湾法官对诈骗犯的宽容,令人不可思议。
2011年6月在两岸与东南亚6国共同执行的一次行动中,缉获台籍嫌犯472名,包机遣返167名,但是在宣判时,23名罪行较重的嫌犯中,只有1名主嫌被判1年,其余17人缓刑、8人易科罚金。法官的轻判,不仅打击检警士气,更让嫌犯逍遥法外,得以继续行骗。
相比而言,大陆对电信诈骗案的打击就要有力得多。去年11月,大陆特别针对打击电信诈骗犯罪成立一个专项行动,由国务院领导,集结23个部委,以加强打击力度,诈骗犯的刑期最高可到无期徒刑。
“台湾国”护照贴纸
二是台湾的特殊地位
电信诈骗是个“高科技”,不仅仅需要高智商高端设备,往往还需要经过多个不同国家服务器拨打语音电话或者发送文字简讯的方式进行诈骗,因此多数会在多个国家之间移动,降低被查到发送地点的可能性。
因为台湾的特殊地位,“护照”可以在140多个国家或地区免签证或者落地签证入境,面对大陆进行电信诈骗的时候,同文同种又拥有这样方便转移能力的台湾人就比其他地方的骗子更显得如鱼得水。
三是台湾经济不景气,高回报催生行业发展
来自台湾方面的资料表明,现台湾有近10万人以从事电信诈骗犯罪为生,而台湾本地总人口也不过2300万,也就是说,在现在的台湾,每两百个人就有一个人从事电信诈骗,而且主要是诈骗大陆同胞。
自2000年以来,台湾的经济就越来越不景气,特别是年轻人失业率高,收入增长缓慢,但台湾的教育水平比较高,计算机、网络等方面的人才富裕,正好形成了高科技诈骗的肥沃人才基础土壤。
这些犯罪团伙内部管理十分严密,已形成公司化运作。有假扮司法人员的演员组、负责账目的财务科。在演员组里,也明确规定谁专职扮演警察,谁专职扮演检察官。集团成员每周一到周六集中住宿、训练口才和骗术以及大陆口音,只有星期天才放风休假。
诈骗集团成员生活奢靡,据台媒披露,比如印尼的诈骗集团,成员都集中住在城市近郊的豪宅,里面有游泳池、视厅娱乐设施,进出有专人专车接送,定期会到市区的购物中心、声色场所放风。招募来的新成员一般底薪4万至5万元新台币,且每得手一起诈骗案件有5%至7%的抽成,许多年轻人前赴后继远赴海外从事诈骗,更是让诈骗集团成了打不死的蟑螂,俨然另类的“台湾之光”,让不少国家警方头疼。
台湾嫌犯大陆受审合法吗?
台湾电信诈骗犯被遣返回中国大陆
外交部、公安部、国台办分别对此做出了回应,可以说从政治、外交、法律等角度看,台湾电信诈骗嫌犯遣返大陆“合情合理、无可厚非”。
依据法律条款,中国大陆有对台湾籍犯罪嫌疑人的管辖权。大陆法律以地域管辖为主,坚持属地管辖原则,犯罪发生地、行为实施地和结果地在什么地方,什么地方就有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于属地管辖权有明确规定: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研究院 樊崇义教授
台湾网友观点
台湾网友纷纷质疑警方毫无作为致台湾成诈骗犯天堂
台湾网友unisgeorge:当海水退潮时,就知道谁在裸泳。当诈骗嫌犯被民进党立委救回国内鸟兽散时,才知道谁是横行全球台湾电话诈骗集团背后推动的手。
台湾网友ShaoKang:台湾司法说没有证据。请问,马来西亚是凭什么证据把他们逮捕、拘留、驱逐出境?不是“台湾驻马代表”这几天一直在交涉吗?台湾当局不知道这些诈骗嫌犯在马干了什么事?不是台湾当局陪着这些诈骗嫌犯一同回来的吗?
难道连问一问这些贼为何戴着口罩,一脸闪躲,问问他们在马来西亚从事何等机密的职业的兴趣都没有吗?你说台湾当局、立法、司法不是诈骗集团的共犯,还不如说台湾没有诈骗犯!
台湾网友Hanson:很好,台湾之光当然要放,只差没有明令嘉奖了。也可以把这一天定为 "诈骗公会日" 定为假日,以后每年全台湾放假一天,以纪念成功解救了这些诈骗份子,使得他们免于牢狱之灾,日后可以再出发再为台湾争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