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曾经写过: 1984年签署的《中英联合声明》实为又一个丧权辱国条约
一再看到美英政府和媒体指责中国没有在香港问题上遵守"一国二制"、"五十年不变"。 中国政府呢也傻冒,信誓旦旦地说我们不但以前一直在遵守"一国二制", 而且通过国安法以后可以更好地遵守"一国二制"。
为什么说是傻冒? 因为中国所有受到的美英的牵制(包括"一国二制"、"五十年不变")都来自于那个《中英联合声明》。
一方面讲,如果因为中英签过字,就必须尊守的话。 是不是当年中国签过字的《南京条约》永久割让港岛(不包括如今的九龙)给英国,也必须遵守?
当年撒切儿夫人就是这么坚持的。 幸亏老邓一句坚定的《南京条约》"是丧权辱国条约", 就给否了。因为当年的条约是在中英实力对比不匹配的情况下签的。
1984年签《中英联合声明》时,中国国力依然很弱,中国没有足够的底气说"一国一制",不得不签了一个如此的"一国二制"条约。 要是中英现在进行收回香港的谈判,英国会得到比1984年得到的更多吗? 显然,它同样是一个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
另一方面讲,"一国二制"、"五十年不变"来源于《中英联合声明》。 是的, 中国政府当时是承诺过,而且跟英国人签了字。 这个"一国二制"的承诺肯定有前提的,首先香港回归、回归、回归(重要事情说三遍)中国, 其次双方要共同遵守,而不是允许英美政府公然推动香港独立,把香港弄成一个反中的基地。
既然一方非但没有遵守,反而变本加厉地推波助澜,中国又有何理由继续死抱着当年的丧权辱国条约呢?
如今通过了国安法,中国与英美的脸反正都拉下了,无论怎么做都会被西方指责、制裁,何不坚定地做自己认为该做的事情,彻底推翻36年前的丧权辱国的《中英联合声明》, 一步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