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司法制度与公平正义没有什么关系。西方人不但无条件接受,还将这样的司法体系,至高无上,神圣化。

来源: 流沙河上 2019-12-01 17:11:35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27363 bytes)
本文内容已被 [ 流沙河上 ] 在 2019-12-01 17:13:58 编辑过。如有问题,请报告版主或论坛管理删除.

2:理念上毫无公平正义,实践中大量草菅人命的西方司法

    这是最令人震惊,却是最容易说明的题目。看完之后,能否请你自问一下,你对西方政治制度与西方文明的认识有多少靠谱?

    当毫无公平正义的西方司法体系不但被合理化,合情化,而且神圣化时,长期实践的必然结果就是:今天美国人民卑贱的连蚁蝼都不如,因为他们是阉割了思维的,既不知道有、也不需要有公平正义的蚁蝼。我们看西方广大人民普遍接受的,还坚信是神圣的司法常识与事实。

    (1)钱不但可以决定司法判决,而且在一般情况下都是直接决定司法判决的一大要素,然而西方的人民并不认为这是问题,西方的政治体系更没有实质地改善这个状况。请看辛普森案。他的前妻和情人在家中被人割喉砍死。司法机关控告他是这个案子的谋杀犯,检察官始终都是相信他是谋杀犯。经过一年多的官司,法院判决辛普森无罪。但是司法判决并不是同他杀没杀人有主要关系。如果他不是花了几千万美元,请了全国最顶端的十位律师专家组成一个辩护团,毫无疑问,谋杀罪一定成立。被判无罪后,他还敢写一本书:《假如我杀了他们,那个杀人犯的供词》。在书里,他将谋杀的前因后果,谋杀的细节描述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谁又能把他怎么样?!当然咯,为了安全起见,他在定稿之前,请最好的律师审查了一遍通过电视直播,辛普森案在全球的众目睽睽之下,演了一场西方民主制度的司法界的奇迹。好消息是:这是一个人人都可以复制的奇迹。坏消息是:它有一个前提:你必须要有足够的钱。一些资料可以看:西方司法公正吗

    西方司法的保释法不是在法律与情理的层面上都承认、并实行司法处置直接同金钱挂上钩吗?交上保证金,在司法审判之前,可以不被羁押。他们怎么不会比被羁押的人们在法律面前更有利、更有特权?诸如身体原因、精神问题和法律的技术问题(technicality)不是只有在金钱下才能有效运作,而且金钱花的越多,运作的效果越神奇吗?

    不是事实吗?今天在西方民主制度下,打官司的肇受双方,有谁认为国家的司法判断必须公平正义是理所当然的事?有谁认为国家的司法体系应该尽最大努力取得公平正义的结果?对任何真正打官司的人来说,法院判决与公平正义并没有多少关系,更是一种商品:需要双方象赌徒一样赌谁花更多的钱,赌谁的运气好,赌谁在人为(最好的律师发挥最好的效果),地利(陪审团对自己最有利),与天时(法官对自己最有利)的综合效果中赢得这场官司。司法判决可能公平正义,但司法判决如果不公平正义,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那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官司双方花的钱可能是10倍,100倍,1000倍的不对等。那又怎么样?

    美国有世界上最多的有钱人。然而在一般老百姓想要挣钱并不容易。从1978年起到2018年,美国的GDP从2.36万亿美元增长到20.2万亿。但四十年来,美国60%人口的收入是实实在在的下降了5%;90%人的实际收入(考虑物价因素)没有增加。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斯蒂格利茨的资料是:六十年来,最底层的那部分美国人民的收入几乎没有增长。最高的1%人群,收入增加了700%,他们共拥有40%的全国财富。另外总统的竞选费增加了一百倍。在这种剧烈的经济不平等之下,美国可能有司法公平正义吗?

    有权势的人打官司,有时还不需要自己出钱。2017年在全世界闹的沸沸扬扬的性侵案是因为温斯坦掀开的。2019年,庭审前在纽约州检察长办公室里,温斯坦同意以4400万美元的钱与几个案件的受害者达成和解协议。这笔钱来自于保险单。Andrew McCabe 1996年就到美国联邦调查局工作,最后做到付局长的职位,是职业官员,不是政治任命。2018被撤职后。为撤职一事打官司,他广向社会募钱,都上了国际新闻。澳洲橄榄球明星Israel Folau 2019年被球队解除合同。尽管他的年薪超过百万澳元,为解除合同打官司,他广向社会募钱。两天的募捐就超过两百万澳元。大家可以知道钱在西方司法中的重要,可以想象钱少的广大老百姓有什么司法公平正义的保障。

    (2)美国有世界上最多、最好的律师。与西方好律师相关的就是罪犯被判无罪是公开的事,是光明正大的事,是非常值得炫耀的事,是西方神圣的司法体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即使铁证如山,司法判决也可以与事实毫不相干。政府、法院、法官、法律专业人员、政府官员、人民大众想都不想地接受,还认为这就是司法公正,并依靠洗脑的方式将这种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违反公平正义的司法制度神圣化。这种至高无上的法律是反人性的,因为司法判决与公平正义完全脱钩,变成毫不相干。自然结果就是作为受害者的广大人民不能怀疑,不能反抗,不存在任何选择的无条件地接受一切司法不公平。

    希拉里克林顿就是其中一个。1975年阿肯色州的一个12岁的幼女被一个41岁的男人暴力强奸,幼女大出血,昏迷,终生失去生育能力。希拉里克林顿律师成功的辩护,这样一个暴力强奸犯只要坐一年牢。事后,她成功地进入美国最强100律师榜。后来谈起这件事,她高兴、得意地笑道:我早就知道那个男的是人渣、惯犯。之后,她一路飞黄腾达:她丈夫1992成为美国总统后,她就一直是西方民主制度、普世价值、“民主自由人权”的最高、大、上的棋手,还做了4年美国国务卿。在2016年竞选总统时,她虽然败选,但比川普赢得选票还多,据说多250万张票。

    (3)西方民主制度的国家有天底下最好的立法体系与立法议员。以美国为例:真是全心全意为要立法的人服务。光一个游说公司就可以搞定你想要的法律,还方便到你什么都不要过问,只要交钱。钱交足,到时候国会就通过你要的法律。游说公司信誉既好,价格还合理,因为美国政治体制优化了立法过程,减少了许多不必要的中间环节。参议员工作时在国会立法,退休后一半到游说公司上班,游说公司怎么会不好?!另外西方民主制度还有一个打死你都不可能相信的优越性:当你向游说公司花钱买你想要的法律时,一点都不用考虑美国人民支持不支持这个法律。先生女士们,请记住啊,这些立法议员都是美国人民民主选举产生的,是完全由人民的选票决定的。

    普林斯顿大学的教授研究分析20多年的美国国会立法资料说明:对于90%的美国人民而言,他们的意见(赞成也好,反对也好)对国会立法的影响是微不足道的,是零。而精英阶层(大概1%吧),他们强烈反对的法案,绝对不可能在国会通过,也就是说他们绝对有能力封杀任何他们不喜欢的法案。详细内容可以看录像(http://www.globalview.cn/html/global/info_12846.html)。在制定神圣的法律的时候,尚且如此,在其他事情上会有区别吗?所以说,西方民主制度所选出来的官员是可以完全不关心90%的绝大多数人民的利益。所以说,西方民主制度与人民的利益和人民的民主在实践中是没有关系。

    (4)司法是神圣的,法官是终身制。美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以政治立场判案,美国的人民不但接受,而且认为是必然的,一定的。法官几乎随心所欲,怎么样判案,只要按照法律程序走,最后被证实是冤假错案,也不用负责任。甚至根本不按照程序走,最后被证实是冤假错案,也不用负责任。

    美国的大法官一定要有一位黑人,一位犹太人。在国会里,法官的任命是两党争斗的最不讲道理、最不顾颜面的时候。如果法官被选上以后,是公正办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或有一定的靠谱),谁被选上不是一样的吗?大家都知道,实际上就是如此:西方的大案或调查,谁是第一把手,大家都知道一定会对谁有利,甚至是什么结果。如2000年大选,布什和戈尔的得票率很近,对于是否重新计票,官司打到最高法院。9位大法官是赤裸裸的以政治立场投票,结果5票对4票,以一票的多数挑选了小布什。当最高法官都可以公开的不秉公办事时,下面的所有法官那一个不可以无视公平正义?!

    法官不公平正义是问题,但更大的问题是整个美国官员与整个人民都知道,都坚信他们的法官会不公平正义,但都接受不公平正义的司法判决,同时都坚信他们的司法是神圣的。

    纽约的维权组织(The Innocence Project),近年来,依靠高科技DNA检验,它帮助312名在狱囚犯洗脱罪名,其中18人被判死刑,正在等待执行。对于这确定的312冤案,是没有人需要为冤案责任,他们甚至连向冤狱受害人道歉都不用。宾州路泽恩县的两个法官为了让监狱盈利,轻罪重判,六年间涉及5000多起案件,毁了2500多名少年。他们获得260多万美元回报。这就是美国。法官是终身制,法官几乎随心所欲。两位法官的涉及5000多起案件违法行为:如律师代理缺位,轻罪重判,快速拘留等程序违法问题。两个法官都被判刑,但判刑的原因是受贿,与制造司法冤案无关。

    (5)西方民主制度有世界上最好的人民。对任何有铁证如山证据的铁案,法院可以作任何判决。请问下面的情况那一个不是西方民主制度下的事实,人民的公理般的常识。不管是审判的受害者,还是与自己有重大利益攸关的观察者,广大人民都已经没有猴子都有的要求公平正义的本能了(请看视频:Capuchin monkeys reject unequal pay)。他们不但都接受毫无公平正义的司法判决,而且坚信他们的司法是神圣的,并为他们是“法治的国家”而引以为豪。

    (a)辛普森的妻子被杀案;律师克林顿的成功。(b)大家还记得那个倒霉的卡恩,2011年最有希望成为法国总统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后来证明他是被诬陷的,但以他的能力、钱财、势力最后他又得到了什么公平正义。由此来看,小老百姓如果得不到公平正义,他们又能怎么样。(c)2019年有一条新闻,川普总统说他要赦免一名监狱罪犯,因为他的老婆很好。过分吗?克林顿卸任前签署的最后一份文件是对140人的特赦令,其中一位是逃税的富翁,因为他把自己逃税的一小部分,一百多万,捐献给克林顿,帮他解决性骚扰案件。(d)日本在野党议员可以用"牛步投票法",阻止法案通过。他们在投票时走的很慢,一个小时往前走一步。结果在法案审议截止时间,他们还没有投票。因为没有法律规定走路的时间,所以合法。1960年修订《日美安保条约》,日本人民强烈抗议和反对党决心抵制。执政党有意挑起同反对党议员的冲突,然后马上动用警察,强行将反对党议员赶出议会。在只有执政党议员投票下,法案立即通过。日本人民和反对党议员一样,没有什么大的意见。同叶利钦调动军队用坦克大炮轰炸国会议员一样。只要符合西方民主制度的利益,是政府有多大的胆,人民就有多无知,公平正义就一文不值。

    (6)今天的西方大国的人民在国外犯法时,他们的政府,司法机构,人民有公开要求外国政府依法处理,公平正义判案的吗?他们几乎都是依靠国家的实力决定如何保护自己的人民。美国国务卿不是多次跳到前台向全世界公开宣称:谁敢调查、报道美国军队在海外杀人、犯罪,就将他列入黑名单,要严惩。美国军人会干什么?大家不应该会忘记吧。解密的文件透露美国政府9.11后使用刑讯手段,在阿布格莱布监狱虐囚事件。在伊拉克,四名美军化装后,闯入民宅,先强奸15岁女孩,然后枪杀了她的全家,包括7岁妹妹,再烧毁尸体。海豹突击队是美军王牌中的王牌,2019年第十分队有6名士兵涉嫌集体吸毒,此前有士兵曾多次靠调换尿液躲避相关检测。2019年住军伊拉克的第七队指挥官被指控强奸美军女兵,在军方进行调查时,所有的士兵都拒绝作证,因此被整体解送回国。2017年第6分队两名士兵在马里被勒死一名美军特种部队士兵。

    在国外,只要涉及他们的人民,他们就完全忘记法治与公平正义。在国外,他们可以将公平正义当作奴仆,必须听命于实力。回到国内,这些人就换了脑袋,有不同的思想,不同的价值,可能吗?在自己的国家里,对待自己的人民,法律的神圣,公平正义的理念可以和私利与金钱直接、完美、光明正大的地作交易,举国上下都认为是正常的,合法的,合理的,合情的。这不是最正常不过的吗?这种政治制度,这种司法机构,人民这样的法治观念,公平正义不是比叶公好龙都差几个等级?他们连什么是公平正义都不知道啊!

    (7)离开了罪犯被法律裁决的公平正义是鬼扯。在西方民主制度下,广大人民连生而为人的最低保护都得不到。在所有的犯罪中,强奸案件是相对比较容易判决的。美国德克萨斯大学号称做了有史以来全国最全面的关于高等教育人群中性侵统计研究中,调查了28000名学生。在德克萨斯州,有10%的女大学生被强奸。68%的学生在经历了“人际暴力”后没有告诉任何人,6%的学生告诉了大学的工作人员。根据RAINN(the Rape, Abuse & Incest National Network,美国最大的反性暴力机构)的资料,在美国平均每一千件强奸案,只有六件强奸人进监狱,即0.6%。那强奸犯罪要付的代价几乎为零了。

    为什么99.4%的被强奸的人民得不到半点公平正义?人民被强奸都得不到公平正义,什么事情能得到公平正义?被谋杀,政府会管?多年来,芝加哥平均每天都有两起以上的枪杀死人案,警察的破案率只有10%。百年来,有那么多的大规模枪杀案,谁又见了政府采取了什么有效的措施,从根本上解决了一点点问题。贩毒总是对人民,对社会危害最大的犯罪之一吧。在西方的很多大城市,全世界都知道那里贩毒,只有警察不知道。所以不去治理,当然也就没有任何责任。至于美国国内,无辜的老百姓被偷,被抢,被打,被坑蒙拐骗,美国政府更是不管了。

    以加拿大为例。2018年加拿大大麻合法,可以想象,随之而来的社会问题会一定不少。2019年5月,加拿大CBC报道:全国法院实际上不再处理小偷小摸,辱骂殴打,抢劫,坑蒙拐骗一些小钱的案例。警察不需要抓罪犯,抓了法院也全部无罪释放。倒不是因为关心人权,而是忙不过来。也不知道是忙什么,2018年的著名Jordan案子:Jordan因为涉及贩卖毒品被抓,案子被法院拖了4年,还没有审判完。他就以案子拖了太久告法院,胜诉,当场释放,也就是无罪了。小老百姓们的日子怎么过啊?!

    不可思议的是:虽然大小罪犯被抓、被判刑概率都很低,美国监狱犯的比例却是中国人的七倍,而美国黑人进监狱的百分比是南非在种族歧视最高峰时的6倍(反人权、反人类、被所有文明国家诅咒的时候)。美国人怎么会有这么多罪犯!西方民主制度不应该是大规模地将自己的人民变成罪犯的制度啊!

    美国的强奸案,只有0.6%强奸人进监狱。鉴于这个事实,第一个不难想象:任何案件,不管是如何的铁证如山,如果法院想要,如果法院真的判了一个罪犯无罪,受害人和整个社会是不会有什么反应的。他们都会认为这是正常发生的事,是很自然的事,美国仍然是伟大的法治的国家,是西方民主制度的灯塔。第二个不难想象:在生产劳动生活中,有权势的人性侵、虐待、奴役、犯罪式地对待手下的员工,他们被西方司法公平正义地惩罚的可能性是不会大于0.6%。第三个不难想象:2017年是西方世界反性侵年,的确做的轰轰烈烈。因为西方政府并没有一丝一毫地去追究西方社会发生大规模性侵的根源,更没有去做任何事从根源上、制度上、产生性侵的条件上去解决问题。在西方,长期以来“自愿地被性侵,自愿地提供性服务”一直是西方性侵犯罪的主要部分。因此从2017年以后,西方的性侵状况只会更严重,更残酷;罪犯们只会更安全。西方社会更多的性侵会在“自愿地被性侵”、“自愿的提供性服务”的模式下进行、完成。所以性侵犯那么嚣张,那么肆无忌惮,因为他们绝对不会受到他们觉得不划算的惩罚。

    我专门研究过西方民主制度下在生产劳动生活生活里,有一点点小权的人对手下的性侵和其他的犯罪行为。Binary Capital的创始人,著名风险资本家贾斯汀·卡尔德贝克(Justin Caldbeck)因为性骚扰而离职。Susan Ho是其中的一位举报者,也是一位创业者,她说“在职场中公开投诉性骚扰,无疑是给自己的职业生涯仍下一颗核武器炸弹”。玛莎·麦克莎莉(Martha McSally)是一个了不起的美国人。她是第一个参加战斗的战斗机女飞行员,在空军服役26年,空军上校,是众议院的两届议员,现在是参议员。2019年在参议院的军队性侵的听证会上,第一次谈论自己在军队中被强奸。她说:“作恶者滥用职权的方式非常严重,有一次,我被一名高级军官强暴。许多勇敢的幸存者不同,我没有报告自己遭到性侵犯。在好几年间,我曾自杀。我以为自己很强大,但感到无能为力。就像很多女人和男人一样,我不信任这个体制。”;“我试图分享自己的经历,但我遭到的处理方式让我非常惊恐。就像许多受害者一样,我觉得这个体制又再次强奸我。”

    有多少在西方民主制度下在生产劳动生活里,被上司性侵、残害的人,不是象玛莎一样,宁愿自杀,甚至选择了自杀,也不愿意站出来。因为西方的司法制度是毫无公平正义,暗无天日,同时还被吹捧到至高无上的地位,信奉成神圣的啊!详细资料可以看我的文章:专制、威权、暴政是西方民主制度下今天的社会现实与必然结果

    2013年美国广播公司电视网播出了一个名为儿童圆桌会议节目。主持人吉米·基梅尔问:我们怎么还欠中国的1.3万亿美元债务?一个6岁小孩的回答是:“我们绕到地球的另一边,杀死每一个中国人”。这个主流电视网的、有相当知名度的主持人一本正经地回复:“杀光所有中国人?这是一个很有趣的点子。”。在全球华人持续、愤怒的抗议后,基梅尔在两周后才很勉强道歉。2019年女主播豪斯顿在NBC上报道动物园大猩猩时,对身边的黑人男同事说“看起来有点像你”,遭网友批评后,第二天含泪向他道歉。再对比一下海伦·托马斯的遭遇。因为她“敢”不留情面质问过10任美国总统,所以成为美国历史上最长久、最受美国人尊重的记者。在白宫发布厅记者席第一排中间有一个永远属于她的位置,而且每次都是她第一个提问。因为一段话“以色列人应滚出巴勒斯坦。记住,那是这些人(巴勒斯坦人)的土地。这里不是德国,也不是波兰。他们可以回老家。回到波兰、德国、美国或其他任何地方。”立即遭到实质的惩罚:被重要机构除名,被列入黑名单,她的合作计划被一一撤销,当然还有一大群知名人士批驳她的言论。名声扫地,再也不能在舆论工作,自己宣布退休,当时她已经89岁。无论个人,团体,民族,国家,不分西方的事情还是非西方的事情,公平正义是由势力来决定的,却与事实是没有什么关系的。这就是西方民主制度下的公平正义。这同动物世界弱肉强食的森林法则有什么区别?

    (1)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对美国的死刑案错误率作一个全面的研究:调查1973年以来美国所有走完了上诉程序的死刑案例。全美总共判处了5760个死刑,68%的判决因为犯有严重错误而被上诉法庭推翻,将案件退回审判庭。美国死刑判决是自动上诉,即100%上诉率。如果上诉庭发现下级法院犯的错误不严重,即使存在错误,也会维持原判。在再次审判中,7%的死刑犯判决无罪;82%犯人死刑取消,改成比较轻的刑罚;只有11%维持原判。一般案件判决后,大约10%的当事人会上诉,而上诉要求成功的比大约是10%。也就是说一般案件判决后,能重审的机率只有1%。死刑案是100%上诉,重审率是68%,在所有重审案中只有11%维持原判。没有道理认为法院会审理一般案件比死刑犯更仔细,更精确啊。还不触目惊心吗?美国监狱犯人的比例是中国人的七倍。想象这个数字必然产生的错误的,没有公平正义的司法审判,美国司法体系难道不是巨量的草菅人命吗?!

    无辜者专案(The Innocence Project)是一个在纽约的维权组织。近年来,依靠高科技DNA检验,它帮助312名在狱囚犯洗脱罪名,他们平均冤狱时间为13.5年。其中18人被判死刑,正在等待执行。29人,大约占10%,是被迫认罪的,但实际上是无辜者,他们向警检方“坦白交代”了虚构的犯罪。为什么?因为他们为了逃避可能的更严重的惩罚。这种惩罚是非常现实可能的。

    对于在确定的312冤假错案,负责任的人是不会被追究责任的。在美国,只要通过程序合法,制造的冤假错案,是没有人需要责任的,连向受害人道声歉都不用。宾州路泽恩县的两个法官为了让监狱盈利,轻罪重判,六年间涉及5000多起案件,毁了2500多名少年。他们获得260多万美元回报。两个法官都被判刑,但判刑的原因是受贿,与制造司法冤案无关。这正是这个西方司法系统非常可怕之处:司法是神圣的,法官是终身制,法官几乎随心所欲,怎么样判案,只要按照法律程序走,甚至象宾州的两位法官,根本不按照程序走,最后被证实是冤假错案,也不用负责任。

    (2)英国教师工会调查全英有1200余名老师,结果:20%的教职工有被性骚扰的经历。43%的伤害人从此丧失自信;38%的人从此开始焦虑或产生抑郁;14%的人干脆换了工作;18%的人从此消沉、颓废。可以肯定性侵对老师们是有实质的伤害,但42%人没有检举揭发,为什么?28%的人是因为说了也没人信,68%的人是因为说了校园也不会做什么,有46%的人觉得举报后反而会被归咎、或者反而自己要面临负面的后果。如果英国的司法体系能够给人民一个基本的公平正义,这种大规模的现象不应该出现。

    (3)2016年《纽约邮报》报导调查显示60%的女性在工作场合遭受到性骚扰,而其中的3分之2是来自于的男性上司。60%的人表示在举报后,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还有1/3的人担心自己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华盛顿邮报》与美国广播公司(ABC)的全美调查,64%美国人认为职场性骚扰是个严重的问题。54%女性曾遭性骚扰或性侵,65%认为犯下性骚扰的男性不会受罚。

    (4)在德克萨斯大学校方号称有史以来全国最全面的关于高等教育人群中性侵统计研究中,他们对德克萨斯大学十三所分校共28000名学生作了调查:在德克萨斯州,有10%的女大学生被强奸。德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中有15%的女大学生被强奸。68%的学生在经历了“人际暴力”后没有告诉任何人,只有6%的学生告诉了大学的工作人员。超过半数的犯罪者与受害者是同学,更有44%的受害者曾经和这些犯罪者关系亲密。

    所以不难理解:为什么电影《小太阳的愿望》的童星阿比吉尔布莱斯林(Abigail Breslin)说:他曾被强奸,而且认识犯人,她选择了不报案、不声张。原因是怕没有人相信她,更没有可能打赢官司。有什么理由认为那一个受害者是例外?所以不难理解为什么在美国平均每一千件强奸案,只有六件强奸人进监狱,即0.6%。

所有跟帖: 

我说的有那一点不是对的?! -流沙河上- 给 流沙河上 发送悄悄话 流沙河上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12/01/2019 postreply 17:13:08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

发现Adblock插件

如要继续浏览
请支持本站 请务必在本站关闭/移除任何Adblock

关闭Adblock后 请点击

请参考如何关闭Adblock/Adblock plus

安装Adblock plus用户请点击浏览器图标
选择“Disable on www.wenxuecity.com”

安装Adblock用户请点击图标
选择“don't run on pages on this do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