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来仔细看看港民的 “五大诉求”,有哪一条不是顺应民意的?有哪一条是中共不可以答应的?
一,正式撤回《逃犯條例》。(现已不存在了)
虽然这一条已经被迫实现,但所有后来的乱局却都是因为习包子长时期咬着这一条不松口而造成局势不断升级。
其实,铜锣湾书店的老板你们不已经说抓就抓了么?抓了到现在都不没认错不放人还强词夺理说该抓么?今后如法炮制,越境捉人对你们有难度么?
所以,当时死犟着不撤回《逃犯条例》简直是愚不可及。
二,釋放被拘捕的示威者。
有两大理由当局当然应该释放示威者:
1. 政府已经撤回了《逃犯条例》,这就说明该条例的不合理性。为了反对这个不合理的条例示威而被抓的人,自然也就无罪,必须释放。
2. 反送中条例而引发后来的大规模警察暴力执法引起的以暴抗暴的抗议升级,都已经被后来香港区议会普选的结果用民意定性为正义行动,这个不用多说了。
如果顺应民心,当局当然必须释放因这个正义行动而被抓的民主人士。
三,成立獨立委員會調查警民衝突。
我不知道对这个诉求有什么好害怕好拒绝的?如果你们认为警察是正当执法,就让调查啊!你们害怕啥呢?挡着拦着为啥呢?如果警察果然有不当执法,作为政府,特别是北京政府,也更应该主持公道,支持独立调查才对啊。同时,如果有真的暴徒(如元朗白衣人无差别爆殴群众等),也都在独立调查范围之内。
对这一条反对,岂不是不打自招的站在邪恶的一方么?
四,取消以「暴動」定性6月12日的警民衝突。
到了现在还死咬着说抗议示威游行是 “暴动”,那就是闭着瞎眼一条道走到黑了!
71.2%香港居民参加公投,支持抗议示威运动的泛民主派获得85%的胜利,并得到以美国为首全世界支持民主自由的国家一致支持,还不肯取消 “暴动” 的抹黑称呼,那简直就是大踏步迈向反人类的悬崖!
五,盡快普選立法會和行政長官(即「雙普選」)。
这一条其实最简单,因为这就是在坚决执行香港基本法嘛!人人都知道,基本法规定立法会和特首的选举,让香港人民分别在2007年和2008年实行普选。中共一拖再拖,拖了十几年没执行,现在人家提出这个诉求,凭啥不答应呢?
在我看来,中共顺应民意,爽快答应了这五大诉求,不仅对自己的政权没有丝毫影响,反而会增强公信力,挽回一点已经狼藉的声誉。香港的局势也自然会得到平息。
可街头混混水平的习近平,居然还会沉湎于红卫兵的野蛮模式,被事实打得鼻青眼肿了,还死犟着脖子等人用刀砍!
人蠢如斯,古今中外,莫人能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