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对民主制度的曲解!参选公职的人物,无论持何种政见,都是愿意服务社会的,都值得尊敬!你可以不同意他们的政见,也许你对,也许他们对;也许你近期对,他们长期对。但恶意理解别人的见解,恶意取消别人的相貌,是政治很不成熟的表现。鉴定的一个标准,就是你的论点可以实名在大范围公众媒体上公开发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