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的行政权力虽大, 仍有制约者, 这就是民主政体的合理之处。 请问国内有人 制约包子吗?

来源: 月潜 2019-09-05 10:28:51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894 bytes)

美国宪法规定: 立法权属于美国国会,行政权属于美国总统,司法权属于最高法院,以及国会不时规定和设立的下级法院,而立法权又分属参众两院。只有参众两院分别通过,法案才能成立。而且,总统对通过的法案有否决权,最高法院也可以判国会通过的法案“违宪”。由实行终身制的大法官组成的最高法院虽然有裁决权,但大法官要由总统任命、参议院同意。总统虽然可以否决国会通过的法案,但这一否决又可以由国会以三分之二的票数再否决。也就是说,没有哪个人或哪个机构可以大权独揽,说一不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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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结果就是最标榜自由的监狱关了最多的人 -医者意也- 给 医者意也 发送悄悄话 医者意也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05/2019 postreply 10:54:29

把罪犯都关进去, 关的好! -月潜- 给 月潜 发送悄悄话 月潜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9/05/2019 postreply 11: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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