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敢相信, 查了“中英南京条约”, 得有关条款如下:
南京条约原文:三、因大英商船远路涉洋,往往有损坏须修补者,自应给予沿海一处,以便修船及存守所用物料。今大皇帝准将香港一岛给予大英国君主暨嗣后世袭主位者常远据守主掌,任便立法治理。
虽未查到细节, 但情况就是这样了。
俺们老祖宗也满会说话的, 永久割让==“常远据守主掌”,俺长见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