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因为以前的租房纠纷火烧了房东一家,致房东3岁女儿死亡,房东重伤,猜猜判了多久?
而且比较惨的是,房东夫妻多年一直无法有子女,这个孩子是花了5万块人工授精好不容易才有的。女房东声带遭受了永久性创伤,以后再也无法唱歌了。
几个前提:案件清楚证据确凿,租客不是即兴犯罪而是周密计划,先去了房东的另一套房子里,发现房东不在之后做出了一些破坏之后然后到房东所住的房子在大门外用易燃物品点火。
这对小夫妻都已经年满18岁,属于成年人。
你们猜猜这种情况,独立的加拿大司法最后是怎么惩戒的?
我一会儿公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