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提出的条件包括:
1. 停止2025计划,停止补贴高科技企业。
此项属于不可执行。
2. 开放市场,不得干预。包括金融,高科技领域,即不能限制美国投资。而美国可限制中国投资。
有条件执行,要谈判。但更重要的,要对等。
3. 大量购买美国产品,包括农产品,天然气等,降低美方逆差。
有条件执行,要谈判。
4. 不得让美方企业进行技术转让。
此项属于不可执行。想要中国的市场拿技术来换,要不就滚!
5. 保护美方知识产权。
可执行,要谈判。因为中国自身也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
主要就这些,第一和第四属于没有谈判余地,当然了,换个说法,低调点都不要紧,皮毛而已。
对中国而言,守住1和4就是胜利。2,3,5都需要旷日持久的谈判。
川粉们不要一惊一乍滴,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