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西方民主国家的人谈论法律,公平正义,我就觉得荒唐。西方文明中从来没有公平正义的理念,更没有公平正义的实践。

来源: 流沙河上 2018-11-08 17:44:57 []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次 (14730 bytes)

请用事实告许我,我是错的。

3.1:今天西方社会的司法现实

    法治社会,法大于权,法律是神圣的。从理论上讲,这些同司法体系的好坏、善恶是完全没有关系的。今天西方社会的司法现实也证明这一论述。西方控制的话语权将法治社会同好的、光明的、人性的社会等同起来,完全是为了维持西方社会司法没有公平正义的现实,是一种从意识形态人手,控制人民思想的最高级的维稳,其结果是害人的。在森林里,对所有的动物而言,难道没有一种自然法控制它们的生活。如果将控制动物生活的自然法写下来,立成法,动物世界不就是最法治的社会,法大于权、法是至高无上的社会。如果人类社会引进动物世界的森林法则,人类社会再神圣,再至高无上地信奉这一法则,这样的社会一定是坏的、黑暗的、反人类的。很明显评论法治要看两点:一,法的内容;二,法的实行。却却是在这两点上面,今天的西方司法出了问题。

    过去是,今天还是:在神圣的法律下,西方广大老百姓被洗脑成了真正的愚民。连动物都知道什么是公平正义,连动物都需要公平正义,但西方人却不知道、不需要公平正义。当西方的政治制度将法律高举上天的时候,将法律神圣化的时候,其事实则是否定法律,摧毁法律。广大老百姓卑贱的连蚁蝼都不如,因为他们是阉割了思维的、不知道有、不需要有公平正义的蚁蝼。

    不是事实吗?今天在西方打官司时,每一个真正的罪犯都带着一个可能实现的希望,他会被法院判决无罪。每一个真正的受害人都有一个必须接受的心理准备,法院可能判罪犯无罪。这种怀着“一颗红心两种准备”,同时接受法院的任何判决,却对西方司法的公平正义,神圣性从来没有任何责疑。

    不是事实吗?今天在西方民主制度下,打官司的肇受双方,有谁认为国家的司法判断必须公平正义的是理所当然的事?有谁认为国家的司法体系应该尽最大努力取得公平正义的结果?对任何打官司的人们来说,法院判决与公平正义并没有多少关系,更是一种商品:需要双方象赌徒一样赌谁花更多的钱,赌谁的运气好,赌谁在人和(律师发挥最好的效果),地利(陪审团对自己最有利),与天时(法官对自己最有利)的综合效果中赢得这场官司。司法判决可能公平正义,但司法判决如果不公平正义,那是再正常不过的,天经地义的事。官司双方花的钱可能是10倍,100倍,1000倍不对等。那又怎么样?

    不是事实吗?在所有的犯罪案件中,强奸案件应该是相对比较容易判决的。电影《小太阳的愿望》的童星阿比吉尔布莱斯林(Abigail Breslin),2017年在社交网站上披露曾被强奸,而且认识犯人,她选择了不报案、不声张。原因是怕没有人相信她,更没有可能打赢官司。同时她还贴了一张RAINN的资料(RAINN:the Rape, Abuse & Incest National Network,美国最大的反性暴力机构)在美国平均每一千件强奸案,只有六件强奸人进监狱,即0.6%。鉴于这个事实,第一个不难想象:任何案件,不管是如何的铁证如山,如果法院想要,如果法院真的判了一个罪犯无罪,应该是正常发生的事,是很自然的事。第二个不难想象:在生产劳动生活中,有权势的人性侵、虐待、犯罪式地对待手下的员工,他们被西方司法公平正义地惩罚的可能性有多大。对于一个必须混口饭吃的小老百姓:整个黑暗的西方制度象一个全能的、无所不在的命运之神给他们的人生铸造了两个清晰的、必然的轨迹。

    一方面有一点权力的人,当对他人必须工作才能混口饭吃的活动有一点控制权,他就可以对他们实行肆无忌惮的性侵、欺凌、犯罪。他们能从中得到人世间最大的利益、快乐,并让手下绝对服从,并且管理得更成功。同时,虽然他们是在犯法,违反各种规章制度,但几乎可以肯定他们是会逃脱任何惩罚。绝大多数受害者是选择沉默。在少数敢到司法机构去指控他们,而司法机构又决定处理的案子中,他们会被司法机构判定有罪的又是少数。没有理由认为判罪率会高于强奸案的0.6%。即使司法机构判定他们有罪时,惩罚一律是轻微的,很多时候是交钱免灾。只要他们将有一点权力控制他们命运的人吹捧好,几乎肯定他们仍然能在自己的职业上继续干,而且越干越幸福、越往上升。也就是说,即使万一被法院判有罪,他们应该是高兴的,因为他们并没有吃亏,更不用说什么惩罚了。

    另一方面,受害者如果不接受性侵、欺凌、犯罪,就必然失掉自己的饭碗。被欺凌后,他们只能选择沉默。如果他们讲出去,他们找下一个工作会很困难。如果他们站起来上法院控告这些罪犯,大家知道的、无数次被证明的事实是在他们目前的专业技术内,他们是混不成了。如果万幸,找到另外一种专业工作。新的上级几乎吃定了他们,因为他们再也没有资本、精力、本事反抗、折腾了。越是专业的人士,这种情况越明显。所以我们经常看到精英们,大明星,大名人更是容易选择沉默,接受能管到他们的人的欺凌。站起来向法院控告这些罪犯,他们是为了要公平正义,但法院几乎绝对是不会给他们公平正义。西方的现实是公开指控生产劳动过程中上级欺凌的人最后总是真正的,最惨烈的输家,最大的受害者。

    这两道铁铸的轨迹决定了专制、威权、暴政是西方民主制度下今天的社会现实与必然结果,创造了西方“奇迹”:西方民主制度社会的普通人甚至一个小瘪三,只要对他人要活下去就必须混口饭吃的活动有一点权力,他们就可以将这一点权力转化成古今中外我们知道的、所有的暴君、独裁者、帝王将相都没有拥有性侵能力:即专制、威权、暴政的能力。结果到每一个老百姓的现实生活中,西方的“民主自由人权”是形式的,是空的,是零。所以在西方生产劳动生活的现实中,那一个人敢讲任何自己单位有权势人不喜欢的话,那一个人敢反抗在自己集团里有权势人违法、犯罪,包括严重伤害自己身心的犯罪。

    当西方民主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时,随着西方朋党关系网全面地主宰着西方人的劳动生活,西方社会就没有事实、真相、真理与良心了。人权还有人性就必然退出西方人的生产劳动生活。这是黑暗的西方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决定的。

    详细内容可以看:专制、威权、暴政是西方民主制度下今天的社会现实与必然结果

3.2:西方司法的一些方面

    (1)美国有世界上最多的有钱人。辛普森案。他的前妻和情人在家中被人割喉砍死。司法机关控告他是这个案子的谋杀犯,检察官始终都是相信他是谋杀犯。经过一年多的官司,法院判决辛普森无罪。但是司法判决却与他杀没杀人没有半毛钱的关系。如果他不是花了几千万美元,请了全国最顶端的十位律师专家组成一个律师团,毫无疑问,谋杀罪一定成立。他后来写了一本书:《假如我杀了他们,那个杀人犯的供词》。在书里,他将谋杀的前因后果,谋杀的细节描述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谁又能把他怎么样?!当然咯,为了安全起见,他在定稿之前,请最好的律师审查了一遍辛普森案在全球人的众目睽睽之下,演了一场西方民主制度下司法界的奇迹。好消息是:这是一个人人都可以复制的奇迹。坏消息是:它有一个前提:你必须要有足够的钱。一些资料可以看:西方司法公正吗

    (2)美国有世界上最多、最好的律师。与西方律师相关的就是罪犯被判决无罪是公开的事,是光明正大的事,是非常值得炫耀的事。法院、法官、法律专业人员、政府官员、人民大众想都不想地接受,还认为这就是司法公正,法律是神圣的。希拉里克林顿就是其中一个。1975年阿肯色州的一个12岁的幼女被一个41岁的男人暴力强奸,幼女大出血,昏迷,终生失去生育能力。希拉里克林顿律师成功的辩护,这样一个暴力强奸犯只要坐一年牢。事后,她成功地进入美国最强100律师榜。后来谈起这件事,她高兴、得意地笑道:我早就知道那个男的是人渣、惯犯。之后,她一路飞黄腾达:她丈夫1992成为美国总统后,她就一直是西方普世价值的最高大上的棋手,还做了4年美国国务卿。在2016年竞选总统时,她虽然败选,但比川普赢得选票还多,据说多250万张票。

    (3)西方民主制度国家有天底下最好的立法议员。以美国为例:美国有世界上最好的立法系统,真是全心全意为要立法的人民服务。光一个游说公司就可以搞定你想要的任何法律,还方便到你什么都不要过问,一手交钱,到时就让国会通过你要的法律。游说公司信誉既好,价格还合理,因为美国政治体制优化了立法过程,减少了许多不必要的中间过程。参议员工作时在国会立法,退休后一半到游说公司上班,游说公司怎么会不好?!另外民主选举的议员们在立法时还有一个打死你都不可能相信的好处:美国国会通过的法律与收入在90%之下的人民大众的支持与反对毫无关系,而与1%的富人绝对有关系,他们反对的法律绝对通过不了。所以当你要请游说公司给你通过一个法律,一点都不用考虑美国人民支持不支持这个法律。一定要牢牢记住啊,这些立法议员都是美国人民民主选举产生的,是完全由人民的选票决定的。

    (4)西方民主制度下有世界上最好的人民。对任何证据铁证如山的铁案,法院可以判任何结果,人民不但都接受,还坚信西方的司法是公正的,法律是神圣的。(a)克林顿下台前,赦免了一位逃税的富翁,因为他把自己逃税的一小部分,一百多万,捐献给克林顿,帮他解决性骚扰案件。(b)大家还记得那个倒霉的卡恩,2011年最有希望成为法国总统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后来证明他是被诬陷的,但以他的能力、钱财、势力最后他又得到了什么公平正义。由此来看,小老百姓如果得不到公平正义,他们又能怎么样?(c)种族歧视是伤害到一个种族,大量人的利益,影响深远的大事,也是全国人都关心的公开事。在今天的西方,同样的种族歧视言行不都是有不同的结果吗?处理的结果不是根据事实真相,不是根据公平正义,而是根据被伤害的种族的势力。(d)美国的大法官一定要有一位黑人,一位犹太人。在国会里,法官的任命是两党争斗的最不讲道理、最不顾颜面的时候。如果法官被选上以后,是公正办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或有一定的靠谱),谁被选上不是一样的吗?实际上,西方的大案或调查,谁是第一把手,大家都知道一定会对谁有利,甚至是什么结果。

    在这些最完美、神圣而又至高无上的西方司法制度下,西方人民悲剧了。广大老百姓卑贱的连蚁蝼都不如,因为他们是阉割了思维的、不知道有、不需要有公平正义的蚁蝼。

3.3:精心设计的西方司法体系

    西方司法体系与人类文明背道而驰。西方司法到最后是只要坚持程序正义就行。结果正义(有一个公正的判决)竟然变成毫不相关,无足轻重的事情。程序正义被神圣化后,谁是最大的赢家?能玩得动程序,而且保证在玩的过程中合法,受益的人当然是精英们,还有能让精英们为他们效劳的有钱有势的人。不信但看西方的案例,将一个有钱有势的人送进监狱有多难?不信但看整个西方司法历史,何曾真的想过要堵塞钱势能钻的漏洞,何曾真的想过要让西方司法体系公正一点点?

    今天的西方司法现状并不是偶尔的失误或不小心的错误导致的,而是精心设计的。马基雅维利是西方最著名的政治理论家之一。在考察英国代议制时曾评论说:这是一个极其精明的算计,并号召其他有权势的集团模仿。国王、贵族们可以保持他们是特权、利益,却不用负任何责任,能有效地减少了被剥夺利益的老百姓的指责;这是一种保护自己权力的最有效的措施。也就是说,法治,法律是至高无上的与任何制度都没有矛盾,可以被任何制度引用。

    权势阶层按照自己的利益制定各种规章制度、法律,无论这些规章制度的对错、是非、善恶、人性,人民都必须象敬畏神那样敬畏法律。这就是西方崇拜法律,信奉法律是神圣的起源!然后将法律神圣化,推到至高无上的地位,其目的再简单不过:用权势可以控制的法律条文否定人性,人类的基本价值:公平正义,善恶,良心。

所有跟帖: 

I actually read your litter -VATraveler- 给 VATraveler 发送悄悄话 (156 bytes) () 11/09/2018 postreply 08:18:40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

发现Adblock插件

如要继续浏览
请支持本站 请务必在本站关闭/移除任何Adblock

关闭Adblock后 请点击

请参考如何关闭Adblock/Adblock plus

安装Adblock plus用户请点击浏览器图标
选择“Disable on www.wenxuecity.com”

安装Adblock用户请点击图标
选择“don't run on pages on this do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