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的领土范围主要由四个国际条约确定,这些条约没有一项将黄岩岛纳入菲律宾领土。1898年《美西巴黎条约》、1900年《美西华盛顿条约》、1930年《英美条约》和1952年《菲美军事同盟条约》等都明确规定了菲领土位于东经118°以东,而黄岩岛位于该界限以西。1935年《菲律宾宪法》、1947年《美菲一般关系条约》、1961年6月17日《菲律宾关于领海基线第3046号法令》和1968年《菲律宾关于领海基线的修正令》等,都先后重申了相关国际条约具有法律效力。在这些法律条约的约束下,菲律宾一直未因中国政府对黄岩岛行使主权管辖和开发提出异议。1967年、1981年和1984年,菲律宾出版的地图都将黄岩岛标绘在了菲领土之外。
http://world.people.com.cn/n/2014/0225/c187656-244599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