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与西方为了自己的一点好处,今天还在吹捧、崇拜违反宪法,违反法律的人为大英雄。

本帖于 2018-03-07 05:14:22 时间, 由普通用户 流沙河上 编辑

(1)1960年,肯尼迪就是靠作弊赢的总统宝座。在芝加哥,他们动用了黑手党。在德州的一个小镇,只有四千选民,却开出了七千张选票。当时只有13岁的理想主义者,希拉里克林顿作为竞选自愿者,现场观察了肯尼迪们在伊利诺州的更大规模的作弊:不少登记投票的选民,用的家庭地址其实是空地。输掉总统宝座的尼克松当时一声不吭。后来因为水门事件,尼克松总统在二十多年的时间一直是美国最遭憎恨的人。即便如此蒙冤屈,尼克松也不敢公开谈论比他更犯罪、更违反制度、更缺德的肯尼迪的选举作弊。56年后,被美国政治、文化、经济、法律的大染缸腌浸连骨髓都变色的希拉里,在竞选总统时,她的肮脏手段也更胜过前面的两位。川普是个例外。2016年第三场总统候选人辩论会,川普说要等到选举结束后,他才能下结论这次选举有没有问题。这不是最正确、最完美的答案吗?西方不是自我标榜是法治国家?法治的第一律不是要以事实为依据?然而川普的这一句话就象是犯了滔天大罪。辩论一结束,美国的和亲美国的媒体异口同声地鞭打、讨伐。同样是这些媒体今天仍然将肯尼迪吹捧为美国最伟大的之一总统。

   很明显,肯尼迪违背了美国总统选举的制度、法律、规定。为什么尼克松、希拉里对肯尼迪选举作弊终生不敢提一个字?为什么全世界都知道的、美国人政治生活中最大的政治事件,美国人、美国媒体不去报道,不去反思?因为美国国家的根本利益高于一切制度、法律、规定、习俗。这时候,美国的制度、法律、规定就一文不值。美国政客、美国人民不会傻的为了纠正一个错误而动摇国家的统治。这是一个错误的,害人的违反制度、法律、规定的事例。

   (2)美国从宗主国英国独立出去就是最大的反制度、反法律、反规定。当时,麦迪逊说法律、规定固然重要,但法律、规定后面的精神更重要啊。这个观点让麦迪逊成为美国独立运动思想界的领军人物。他后来被尊为美国宪法之父,并当选为第四任总统。美国宪法之父对美国宪法的评论是:制宪之争就是南北双方的经济利益之争。那一群持有政府公债的人,就是最积极推动成立联邦政府的人,最厚脸无耻为自己获取利益的人。(3)美国国父们违反了当时在美州实行的、大家都赞同的法;用欺骗、行贿等一系列肮脏的手段通过了美国宪法。所以美国宪法是非法的产物。(详细资料可以看:美国的政治制度是以反民主为核心理念的非人民的共和制)。(4)1861年,美国林肯总统下令进行南北战争,同样是违反了当时的美国宪法。今天在那么强调制度的美国社会,有谁骂了他们了。对美国人、对人类文明而言,这些是正确的,伟大的违反制度、法律、规定的事例,

   (5)1991年3月17日,75%的苏联人民在公投中赞成保留苏维埃社会主义国家联盟。1991年12月8日,叶利钦、克拉夫丘克、舒什凯维奇三个人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宣布解散苏联。他们没有举行任何公开讨论,更没有得到任何合法组织、团体,人民大众的授权,更不符合任何制度、法律、规定、甚至常识。今天俄罗斯人民公认苏联崩溃给俄罗斯人民带来的灾难不低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希特勒的入侵。就这一点,不难得出结论:苏联崩溃是罪恶的。而号称“重制度、重法律”的西方政府和社会精心计算,从精神上(他们控制舆论,从而决定道义)、物质上最好地支持解散苏联。最好是指既不多浪费西方国家的一份资源,又能让苏联成功崩溃。

   (6)二战日本战败后,麦克阿瑟做日本的太上皇,没有治日本天皇的罪,还任用了一批二战的战犯。在占领军总司令麦克阿瑟的指导下,用了9天时间制定了,没有日本人参与的日本宪法。他的理由是为了日本的稳定,为了日本人的根本利益。日本人骂他了吗?刚好相反,任何真心为日本人民好的人都赞扬麦克阿瑟的这些作为。对在中国用活人作试验、万恶不赦的731部队祸首石井四郎,麦克阿瑟都包庇任用。美国人骂他了吗?没有,因为美国可以从中获得好处。因为麦克阿瑟与美国政府的包庇,活过战难的731部队骨干们不断没有受到惩罚,大都在战后名利双收,有的成为大学校长,高管、名教授等日本精英。

   (7)这几年应该见多了吧:什么自由经济、市场经济是神圣的(现在美国还讲吗?)?什么顾客是上帝(美联航用暴力伤害他们的“上帝”,联航的总裁一边向外面道歉,一边内部发信件支持员工这么做)?什么契约精神(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呢?)?什么国际法(出兵伊拉克)?什么程序正义(军事入侵,抓拿、暗杀他国总统)?什么人权高于主权(西方对南斯拉夫与乌克兰分裂态度的不同)?只要与西方的利益不合,这些神马一样的东西连臭狗屎都不如?

   中国人多认为西方文明尤其重视制度。但在实践中,“活人那里能让尿憋死”是西方最生动的描述。不论是个人、团体、还是国家,很多时候只是为了一点利益,那里管什么制度、法律、规定、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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