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法入境。这是源头。责任么,一定要说,当然是DHS的。
2.入境之后工作不交税。如果IRS不知道你有收入,傻子才报税。雇主不向IRS报告,这个么,自然是雇主的责任。这事用不着DHS解决,IRS与劳工部都要负责。
3.拿福利。这个,如果拿联邦福利,那么联邦政府负责。如果是地方与州的福利,这个么,当地人自己的选择,不存在什么责任不责任的问题。本来联邦移民法就无法约束地方政府是否要对非法移民区别对待。
4.继续留在美国。这个,显然也是DHS的责任。
所以可以看到,1与4是根本。这根本问题,就是联邦政府的责任。不过解决办法么,简单点说,就是钱。您DHS要是有钱再雇100倍的执法人员,我绝对相信效果不同。但有这钱么?
2与3是衍生出来的问题,但是直接影响正常人的问题。这些问题,实际上比1与4从程度上来说要好解决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