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如果他就是单独说“此人支持哈马斯”,然后拿出“for it”为理由,那么逻辑上的问题没有现在严重。

虽然也有逻辑问题 - 她说for it是指支持哈马斯的那个主张,说不定她比哈马斯还激进,而反对哈马斯的其他主张呢?

但不管怎样,说出“不肯谴责。。。就是支持。。。”这种话,就是明显的逻辑错误。这与她事实是否支持“。。。”完全无关。因为这话本身是在表明一个因果关系,而不是想前面您纠缠的好像只是要表达一个结论似的 - 结论未必错,但因果关系一定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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