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文革(30)

我的文革(30

 

时间进入十二月下旬。此时血防站正、副站长都已下了“楼”,杨桃源、黄虔生这两个重点批判的人大会小会也批了几次,运动接下来的项目就是要求每个参加运动的人都要写一份“自我小结”。小结中不仅要填写家庭成份、父母和家庭人员状况、重要的社会关系,本人的经历,参加过什么组织,受到过什么奖惩,以及对这次运动的认识。工作队再次告诫大家:“写小结要端正态度,对党、对组织要忠诚老实、毫无隐瞒。有些人思想上、历史上有这样那样的问题,组织上不是不知道,组织上都知道;但小结中你写不写,反映了你的态度,反映了你对党和组织的态度是否忠诚老实,反映了你对自己错误的态度敢不敢正视它,有没有改正决心。那些发霉、发臭、见不得人的东西,只有把它公开出来,晒晒太阳,消消毒,你们才能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从新出发干革命。”对这一番话,大家心中都很清楚,所谓“组织上都知道”那是有几分虚冒的,无非是要你将组织还不知道的事情自己交代出来。

运动写小结在我而言是第一次。而且小结白纸黑字交到组织手里,与在小组会上口头说说也有很大差别,古话说“一字入公门,九牛拉不转”,因此大家更感到压力沉重。究竟应怎样写,经过了这么多天的运动我并非一无所知;不过,到具体落笔时还是很费斟酌。很多人的思想其实都处在一种矛盾的状态中:一方面,害怕运动整到自己头上来,害怕交待了问题反而变成“自投罗网”;另一方面又害怕不向党坦白,被别人揭发出来或工作队查出来,会罪加一等。即使像我们那样的年轻人,“生在旧社会,长在红旗下”,经历非常简单,但也不能说绝对没有不可告人的事情。一旦写了不当说的话交到工作队、党支部手中,被抓住把柄,后悔也来不及。考虑再三,我决定了写“小结”的两条原则:第一,要尽量避重就轻,没人知道的事情绝对不说。第二,文字上要尽可能地干净利落,不留“后遗症”。能不牵涉的人,决不将他牵进来;说什么事情,尽量不留任何可以让人钻“空子”或节外生枝的地方。就我来说,当时我最担心的事情是前几年我曾向公安局申请过要去香港。虽然,这申请是向共产党的公安局申请,正大光明,不是投敌叛国。但若是有人故意要上纲上线与你过不去,也不是不可就这一点来批判你。我当时估计站里无人知道,就矢口不提。我在小结中交待的问题就写了二条:一条是曾经叫一个地主婆邻居为“婆婆”。我自我上纲说这是“丧失了阶级立场”。另一条是拿用公家的白纸写过几封信,“占了公家小便宜”。但是,在交待家庭成分写到父亲时,我也犯了一个错误。当时的社会,中共提倡剥削阶级的子女要与家庭划清界线,要背叛自己的反动家庭;否则就是“划不清界限”。若再严重一点,那就是“坚持反动立场”,就是“死心塌地做资产阶级孝子贤孙”了。许多出身不好的青年,或因为受骗,或为了自己的前途,不得不违心地表示自己愿意跟党走,与反动家庭决裂。其中有的与家里断绝关系,不再有来往;也有的在政治运动中痛骂父母,甚至揭发父母的“反动言行”。我掂量再三,觉得不骂父亲几句,无以显示我的觉悟,恐怕反而不妙。于是我在小结中骂了父亲是一个“万恶的资本家”。尽管我这么做是出于“糊弄”组织的心态,但儿子骂父亲“万恶”,这毕竟是违逆人伦的事情。况且我父亲根本也不是什么“万恶”的人,因此在落笔时我内心很痛苦、也很犹豫。但是,我最终还是这样写了。我深怕不这样写过不了关,领导一眼就会看出我还是一个“资产阶级的孝子贤孙”。然而事后我又很后悔,责备自己不加“万恶”这两个字是不是就一定过不了关呢?即使领导看出我在家庭问题上立场不够明朗,又能拿我怎样呢?最多是临时工也不让做。我很痛恨自己一时的糊涂和软弱。这件事,除了单位领导知道,我父母亲都不知道,家里其他人也都不知道。但纵然是“天不知,地不知”,我自己的良知知道。几十年来,一想起来我就内心不安,万分愧疚。这是我无可宽恕,也无可救赎的罪孽。

小结上交以后,我不知道工作队和站领导对我的小结会有些什么看法。有一天张宜将我叫到党支部办公室内问话。我心里惴惴然,不知他会问些什么。结果,他问了我哥哥、父亲去香港的经过。我如实说了。我想这些情况公安局都掌握,我没有必要隐瞒说谎。他没有问我申请去香港的事情。我无法肯定他是知而不问,还是因为不知而不问。反正他不问我就不说。就这样,他问了几句后就结束了问话。走出办公室,我如释重负。

这里我要申辩几句,写小结尽量不留后遗症,这不是我狡滑,而是中共频繁的政治运动以及言而无信,无数的惨痛教训教会人们的。我一个同事就因为在“四清”写小结时忽视了这一点,写了不该写的东西,后来在文革时造成了惨剧。这件事我是在文革时听那个同事的妻子说的。我这个同事,家庭成份本是中农。“四清”写小结时他自以为对党应该忠诚老实,毫无保留,就将他年幼时的一个模糊印象也写了进去。他说他仿佛记得小时候有农民来他家里交租米。但又说当时他年纪还小,也有可能记错,要求领导帮他查清楚。大约当时组织还来不及调查文革就开始了,但这个疑点却已在他的档案中记录了下来。正如广东话说的那样“有杀错,冇放过”,到了文革“清理阶级队伍”时,这个疑点就成为工军宣队和站革委会排查“阶级敌人”的一条线索。组织上派了人到他家乡去外调。如果,去外调的人能实事求是地查,真相不难明白。但可恨的是外调的人或许求功心切,或许满脑子阶级斗争的极左思想,以为这是儿子主动交代的还能有假?硬逼他的母亲承认当年确实收过租米,是漏网地主。他母亲再三申辩,外调的人不信,还拍桌子训斥了她一顿。结果等外调的人一走,他母亲就愤而自杀身亡。这件事后来才弄清,原来我这个同事记得的农民来家交租米,其实不是他家,而是隔壁一家人家。一言不慎,葬送了自己母亲的性命。这样的教训还不深刻么!因此所谓“对党忠诚老实 ”,说穿了不过是党对人民挖的陷阱,安排钓鱼上钩的“诱饵”。党要求我们人民“对党忠诚老实”,那么我们也要反过来问一句:你党对我们人民忠诚老实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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