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文革(19)

来源: 2025-09-03 07:54:27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我的文革(19

 

(五)临时工

 

一九六四年四月下旬,我在家中差不多待了两年之后,经镇政府安排,被县血吸虫病防治站招去当临时工。从此正式开始了我的社会生涯。这一年,我虚岁十九岁,实足十七岁半。

当一名临时工还要经过镇政府安排,这可能是现在的年轻人很难理解的。因此,我在这里要稍稍多说几句,做一些说明。在毛泽东时代,由于政府实行计划经济制度,尤其自一九五五年农业实行合作化,一九五六年实行工商业“公私合营”以后,无论工业、农业、商业、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它们的人事、业务、财政的调配权统统控制在政府手中,不可擅自招收人员。国家单位连招一个临时工也要得到上级批准才行。以血防站招临时工为例,由于它是国家企事业单位,因此单位须先造预算,列出招工理由、招工人数、所需经费及使用临时工的期限,报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批准,然后通过镇或公社的管理处推荐人选,单位人事部门经过审查、包括政治审查觉得符合招工标准,才能最后完成招工程序。而作为被招工的个人来说,人更是国家控制的重要对象。中共通过户藉制度将每个人落实在一个具体的单位或街道、公社生产队,不得到主管部门的同意,这个人不能擅自外出工作、读书,甚至旅行。所以,就算是去做一个微不足道的临时工,不仅要用工单位同意,还必须你所在的镇政府或公社也同意才行。单位在招工过程中,贯彻阶级路线是首先要遵守的政治原则。不同的用工单位有不同的招工要求。有些单位因受保密制度限制,如保密的工厂、矿山、重要的仓库,家庭出生不好的人根本进不去。还有一些单位对用人的政治条件要求不高,但工作有好坏,待遇有高低,因此较好的工作,一般也很难轮到出身“不好”的人去做。血防站招临时工,后来我们知道就是去农村协助农民查钉螺灭钉螺,对政治要求并不高,镇政府这才推荐我去的。而且这也是我母亲几次去求了镇里一个领导干部后才得到的机会。后来我在香港学到一句话叫“揾食艰难”。我们那时也真的是揾食艰难啊!

临时工的身份是一个遭人歧视的身份。因为一个政治、文化条件都好的人,一般是不会去当临时工的。比如大学、中专毕业的学生,都由国家统一分配工作;部队复员的,由复员退伍军人办公室安排工作;再不济,初高中毕业不能升学的,只要成分好,一般也会安排他们去比较好的单位当一个正式工。所以凡当临时工的,大多数是成份不好或其他原因不够格当正式工的人才当的。换言之,当临时工有点社会“次品”的意思,被人看不起。那天我们去接受“面试”,就让人感到有受辱之感。这次血防站来我们镇上招临时工,一起面试的有十个人,学历高中、初中、小学不等。我们先在镇清洁所集中。等县血防站那位来招工的女干部“曹同志”来到后,我们被吩咐都要靠墙壁站好,然后像曾经在连环画中见到的、美国农庄主挑选黑奴一样,让那位“曹同志”将我们一个一个察看一番——我想大约是要看我们有没有生理缺陷吧,因为个人的基本情况她肯定先看过档案材料了解了——结果总算她都满意。然后,她极简单地说了我们的工作性质,是“协助搞好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具体地说就是查螺灭螺工作。”她声明我们目前是属于试用期,“先试用三个月。每个月工资二十四元”。接着她问我们有没有人不愿意去的。我观察了其他人的反应,每个人都面无表情,相互望望不说话。最后那位女干部要我们回去立即准备好自己的行李,包括被褥、盥洗用品,说明天早上七点以前在轮船码头集中乘船去青浦。这位“曹同志”后来我才知道她叫曹惠德 ,是血防站的人事干事。那时在家赋闲两年,我是很想改变一下自己处境的,可是这份工作并没有给我带来多大喜悦,反而有一点失落感,不但因为工资太低,而且还是临时的。当然,我也不敢拒绝这份工,拒绝了以后再想得一份工就更难了。因此,这份工对我来说犹如“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想来,其他人的心情与我也差不多。

            血吸虫病防治站在其他地方一般叫卫生防疫站。青浦是血吸虫病严重流行区,为了突出防治血吸虫病这个工作重点,所以我们县不称防疫站而叫血吸虫病防治站(简称血防站)。据说在全国好多血吸虫病严重流行地区的防疫站,也与我们青浦一样,不叫防疫站而叫血防站。青浦县的防治血吸虫病工作开始于一九五一年,起步较早。最初血防站的人员除了一部分原来就是医务工作者,还有部分是从社会各界招来参加政府工作的青年,经短期培训后分派来的。一九五七年以后,政府又陆续分配来了一些医科大学生和中专毕业生。一九五八年工农业生产“大跃进”,血防工作也“大干快上”,因工作需要当时就招过一批临时工。但到了六十年代初,因为“大跃进”失败国民经济陷入崩溃边缘,血防工作停顿下来,所招的临时工全部辞退。到了一九六四年,国民经济在刘少奇的主持下开始有所恢复,于是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又开始“上马”。当时,“中央防治血吸虫病九人领导小组”(组长柯庆施)办公室,选择我们县的徐泾公社为“试点”,作为他们进行各种试验,摸索经验,指导全面工作的实验场所。因此除了“九人小组”办公室有人常驻徐泾“蹲点”,上海血吸虫病研究所派人常驻作技术指导,作为东道县的血防站当然也要派人配合。另外,中央来县里“蹲点”,全县的血防工作自然也要搞好。在这样的形势下,血防站人手就感到大大不够,于是又开始大量招聘临时工。到文革全面铺开为止,那段时间血防站共招过多少临时工,我不清楚。因为平时我们都是分散在各公社的。我只知道当时单是分派到徐泾的临时工就有三、四十人。我们练塘出来的十个临时工全部分派在徐泾。

那天早上我们集体坐船到青浦,在血防站吃了一顿午饭,饭后又由“曹同志”带领坐公交车去徐泾。到徐泾后的最初几天是业务培训。由市血吸虫病研究所的一位“老王”对我们上课,讲解血吸虫病的流行过程,以及查螺、灭螺,资料登记的方法。这位“老王”头发已经白了,架着一副无框金脚眼镜,很有“教授”派头。他讲解清楚,倒也不难懂。血吸虫病的防治,说到“防”,主要是切断血吸虫生长繁殖的中间环节。血吸虫在生长过程中,有一个必须寄宿钉螺体内发育的阶段。消灭了钉螺,血吸虫找不到中间宿主无法继续繁殖,血吸虫就断了根。因此,灭螺是消灭血吸虫病的一个有效方法。灭螺主要依靠广大农民,所用工具无非是锄头、铁铲加一些杀灭钉螺的药物。一九五八年毛泽东写《送瘟神》七律二首,其中“天连五岭银锄落,地动三河铁臂摇”一句,描写的就是这种群众性灭螺的场面。我们这批临时工的任务主要是在“查螺”、“灭螺”工作中担任资料的记录,掌握灭螺的质量,以及确保用药的安全。这样的工作在我看来很简单,没有多少技术性可言。

二天后,几个县血防站的正式员工(我们称他们为“血防干部”,简称“老血干”,以有别于他们称我们这批人为“小青年”)带领我们去一条水渠边实践怎样铲土灭螺。方法是先在有钉螺的水沟两边撒上药粉,再将这两边的土铲下沟底压实。这样,一般生活在沟边水线上下几寸地方的钉螺就被铲到沟底并被泥土压住动弹不得。沟里的水让土中的药慢慢释放,就把钉螺杀死了。这个工作并不太吃力,但问题是到了近中午时分,丽日当空,虽是四月底五月初的阳春天气,偏偏这几天气温颇高,风又没有,大家站在太阳底下劳作久了,又闷又热兼肚子饿,那时候人们普遍还吃不饱,有些人铲土的动作就渐渐地慢了下来。这时候,一个姓朱的“血防干部”对我们就不满意了,站在堤岸上居高临下地瞅着我们,神气地说:“大家动作快点,不要‘磨洋工’!谁要‘磨洋工’,请他回家吃‘老米饭’去!”“吃老米饭”,是我们苏沪一带的土话,相当于广东话的“炒鱿鱼”。我们这批临时工听了此话,俱各低头无言,加快了铲土的动作。不过我心中在想,倘若我们不是临时工,这姓朱的也会用回去“吃老米饭”这样的话来威胁我们么?其实,正式工对我们临时工有意无意中流露出的轻蔑之情,我们都觉察到,可是“人在矮檐下,不能不低头”,在“五斗米”前敢不弯腰的毕竟少数,因此无人敢跟他理论,只能在心里默默抗议。

又过了一、二天,我们这批临时工被分派到各大队去工作。我和来自同一镇上的孙隆璋、以及一个叫小沈的三个人,还有其它地方来的两个女的,一共五个人被分配到蟠龙片。“片”是公社为了便于管理自己做的区域划分,一个片通常有二、三个大队。负责我们这一个片的血防干部是曹洪健,我们叫他“老曹”。蟠龙在公社所在地北面三里处。这个片包括金联、蟠龙两个大队。蟠龙大队的几个生产队就在蟠龙小镇周围。金联大队在蟠龙北面,去最远的生产队要走一个多小时路。老曹将我和孙隆璋及小沈三人分到金联大队;那两个女的,一个叫袁芸风,一个叫许梅妤,分配在蟠龙大队。第二天早上,老曹带我们三人去金联大队,在大队部开了一个会,将我们介绍给大队灭螺员们。老曹指着我们对那批大队灭螺员说:“他们都是城镇街道上的社会青年,是我们每个月二十四块钱请来的临时工,是来帮助你们搞灭螺的”。此言一出顿时让我们三人窘得无地自容,恨不得地上有一个洞可以钻进去。为什么?因为二十四元乃是极低的工资,而且还是临时工!虽然老曹这是实话实说(后来知道他是军人出身,果然快人快语),但我们毕竟都是年轻人,免不了都有点虚荣心;尤其不应该的是当时我们还以为自己属城里人,相比“乡下人”农民,潜意识里还有一种优越感。可这样的介绍,一下子把我们的优越感打得粉碎,将我们羞于见人的“底牌”暴露在大众之前。中午回到住宿地,孙隆璋在我和小沈面前大发脾气,说“哪有这样介绍人的!”我和小沈听了也有同感,但反应没有这么激烈,都报以苦笑了之。孙隆璋年纪比我要大三、四岁,因此自尊心也要更强烈些。他有一个弟弟与我是初中同学。他因为家庭出身工商地主,初中毕业升不了高中,此时与我一起来做临时工,也是无可奈何。他其实是个胆小慎微的人,平时吐谈彬彬有礼,这次发脾气,实在是老曹的做法太不照顾人的自尊心了。

不过话说回来,临时工的身份即使别人不揭穿,事实上我们自己也时时感到气馁。工作不稳定且不说,工资也低得令人感到羞辱。我们每月的工资二十四元人民币,是怎样的一种经济状况呢?当时,国内的工资分行政、技术两大类。我们这些临时工不知归什么类。以工人来说,工资分八级,不同地区还有地区差别。在上海郊区,最低一级工资是每月三十一元五角,是刚满师的工人拿的(后来在文革中全国普调工资,最低工资调到三十六元。民间有“做也三十六,不做也三十六”语)。比这还低的是学徒工,每月十八元。所以我们这二十四元是比学徒工工资高一点,比最低一级工人工资还低四分之一。(后来我见到过一份医务卫生人员的工资级别表,二十四元好像是属于“初级卫生员”。)当时的物价,大米一角三分六一斤,面粉一角六分一斤,鸡蛋七角八分一斤,猪肉腿精一元一斤,最大众化的香烟飞马牌二角八分一包,稍高档些的前门牌三角五分一包。我们一天的工资大约就相当于一斤鸡蛋或两包半飞马牌香烟的代价,连一斤猪肉也买不到。当时我们吃食堂,以低标准算一月十二元伙食费,平均一天四角钱,能吃些什么呢?一天一斤米的饭票一角六分(米钱加柴火费);还有二角四分菜金,通常是早餐一分钱酱菜,中午吃了一个带荤的,如一个荷包蛋一角二分,或一盘小炒肉一角五分,则晚饭只能吃一个素菜。余下的钱可以隔一天或二天晚饭也吃一个带荤的。假如食堂今天有红烧肉(这样的机会极少,一般逢年过节才有)一般吃一份要在二角至二角五分。又或者早餐想换一下口味,去外边吃一碗阳春面或一副大饼油条,则一天四角钱的伙食费必定超出。加上理发、买肥皂等日用品、休息回家的车船费,这点工资自己一个人花还算宽裕,或许一个月还能存下四、五元钱。但不能抽烟。一抽烟,一个月最少也要六、七元,这二十四元就不够分配了。我当时拿这一点工资,除去伙食费和其他开销,一般每月能多四、五元。这些钱我大部分都花在买书上。我们不是学徒工也不是学徒的年纪,这样的工资水平,在城市中是属于最低的。如此经济收入,谈何人生尊严! 至于结婚成家,当时在我们这批临时工中我是属于年纪最小的几个,还根本没有想到这些事,但有的已到婚嫁年龄,拿这一点工资,恐怕轻易也不敢做这样的“春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