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文革(6)

我的文革(6

 

现在想来,我母亲和父亲出身的家庭,其实属于两种不同的文化传统。一种是平民的;一种带有一点没落士大夫气息,属于过去的那种大家庭制度的家庭。关于大家庭制度,其主要特点是只要大家长还在世,子孙就得生活在一起,经济上不能独立。曹雪芹《红楼梦》中的荣国府,就是大家庭制度全盛时的代表。但中国二十世纪的前半叶正是大家庭制度崩溃,小家庭制度屹立的年代。这一点,我们看巴金的《家》,老舍的《四世同堂》便能有所了解。那时一些“诗书传家”的旧式大家庭还在勉强维持大家庭制度,但一般的小户人家已不行这一套了。小户家庭经济独立的观念要更强一些。我的母亲应该算是出身在小户人家的。当我母亲嫁了过来,自己的孩子也一个一个出生,她的经济观念与大家庭中的其他人就免不了地产生了矛盾。

矛盾分两方面:一方面是与祖母以及伯、叔父家孩子的矛盾。大约从抗战后期到一九四九年刚“解放”一段时间,因为我家的经济条件渐渐好起来,而伯父与叔父家的经济却并不怎样好,于是伯父家的大女儿和叔父家的一个大儿子就在我家里吃饭。这就引起我母亲的不悦。还有,姑母结婚,祖母拿不出什么东西做嫁妆,就不经我母亲同意,拿了我父亲与我母亲结婚时置办的东西给了姑母。还有平时他们缺什么,只要我家里有,祖母也常常偷偷拿了去给他们。这样日积月累,我母亲与祖母矛盾弄得很深,与伯父、姑母家的关系也不怎么好,仅是维持一个表面的客气关系。

矛盾的另一个方面是我母亲与前妻生的几个孩子关系也不太好。我母亲嫁过来时,前母生的孩子最小的也已经五岁,大的十几岁。一般来说,继母与前妻孩子的关系本来就难处,再加这样的大家庭环境,相处就更难。我的大哥、大姐不与我母亲亲反而与伯父、姑妈亲。其间究竟谁对谁错,虽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我以为经过合情合理地剖析,还是可以分出个大概的。

文革以后我去了香港,一次与大哥谈起母亲与伯父、姑母家关系,大哥指责是我母亲做得不对。他说:抗战时期有一段时间,父亲失业,是伯父拿出钱来养活大家的,有什么理由后来他们经济不好了,来我家吃饭,母亲就不高兴?这样一说,我大概明白了矛盾的原因。我觉得,母亲确实是小气了点儿,但恐怕与观念不同也不无关系。在祖母看来,几个儿女虽都各自成了家,但她还健在,在传统的大家庭制度下,各小家庭的经济是可以、而且应该互通有无的。所以我父亲失业,伯父要拿钱出来养大家;姑母结婚缺嫁妆,也可将我父母结婚置办的东西拿去给姑母。这些在祖母看来都是天经地义的,我母亲有意见是我母亲不贤慧。可是在我母亲看来,她这个小家的钱是她与她丈夫挣来的,而且自己家里也有一大帮孩子要养活,特别在自己的孩子陆续出生后更首先要顾住自己的孩子,至于这个大家庭中叔伯家的孩子她顾不了那么多,也不是她的责任。再有,当初伯父拿出钱来养活大家的事,我母亲可能还未嫁给我父亲,根本不知道。于是矛盾就产生了。公平地说,母亲的行为确实不够“顾全大局”,有点自私。但另一方面也必须看到大家庭制度毕竟已不合历史潮流。而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正是大家庭制崩溃,小家庭制屹立的年代,这种矛盾最易发生。

大哥还谈到他们对母亲的不满是母亲不准他们读书。他说当年他小学毕业很想继续升读中学,但父亲不准,而是叫他在家里织布。那时家里并不是供不起他读书,他认为父亲不让他读书是母亲挑唆的。大哥还特别举了我三哥当年中断高中学业去北京投考国家供读的水电学校一事为例,说三哥去北京是听说了母亲要父亲不再让他读书,才决定去北京另找出路的。对于大哥所说的,我以为我母亲对前妻的几个孩子不及对自己亲生的孩子亲,是事实。但我母亲并没有对前妻的孩子虐待,更没有不准他们读书,这一点我也是清楚的。说我母亲不准他们读书,既是误会,更是出于偏见。尤其三哥去北京读书的事,大哥当时已去了香港,并不真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而这件事恰恰是我亲眼目睹的,因此我以事实驳斥大哥的观点。我说,我们家所有兄弟姐妹,共十二人,除了一个(我大妹)从小送给了乡下农民,其余十一个读书最多的是二姐(前母所生最小一个),正宗名牌浙江大学毕业;其次是三姐(我母第一个孩子),是大学夜校部;再其次就是三哥了,读了二年高中再读技校;其余都只有读到小学、初中。我们后边几个只读到初中是共产党不给我们升学的机会。你们最大的几个,则可能与当时保守的社会环境、父母观念的守旧有关。我猜父亲只读几年书就去学生意,可能认为你们读到小学毕业也就够了。当时一般小镇上非大户人家的孩子,即使经济条件许可,读到中学的已不多,读大学的更少。这种情况可能你比我更清楚。但“解放”后父亲让年近二十的二哥重新去初中读书,考高中不录取让他在家复习连考了几年,可见父亲的观念也在改变,并非刻意不准你们读书。二哥考不上高中,又没有工作,一九五六年去了新疆。后来在新疆得了肺病回家,六二年申请来了香港,这些你都清楚。至于三哥中断高中学业去北京读书的原委,我猜你是这次三哥也来了香港听他说的。但这件事我当时虽小却清楚,事实完全不是这样的。当时三哥在松江省中读高中,好像是高二,一天松江舅舅家(即前母的娘家)托人带讯来说三哥要终止学业去北京。父亲听了第二天就带了我急忙赶去松江,先到舅舅家听舅舅说了些情况,又到学校找三哥,刚好在校门口碰到。父亲就当面责问他为什么不继续读书而要去北京?三哥这才对父亲吐露实情。原来是他从小一起玩的好朋友、陈云的表弟,即将全家搬去北京(陈云时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政务院副总理,也是练塘人,从小由舅父舅母抚养长大),约我三哥也去,说到了北京他有办法可以另找学校让三哥读书。父亲不准,要三哥读完高中考大学。但他不听,等我们回了练塘他就偷偷跑了。去北京前连家也不回一次。我又说,如果说你们没有读更多的书,都是我母亲挑唆的,那不仅不符合事实,而且将置父亲于何地?大哥这才知道是三哥在瞎说。

在父亲去香港以前,我们跟伯父、姑母家的关系还算可以。彼此也时有走动。但自从父亲去了香港,关系就慢慢淡了下来。什么原因?我想除了他们与我母亲关系本来就不亲密,更主要的则可能与“海外关系”有关。我这样说,并非纯粹猜测,有二个根据:一个是自一九五七年反右派斗争以后,社会上讲究“无产阶级政治”的气氛就越来浓重。一般资产阶级家庭日子就不好过,何况我们还多了一个“海外关系”!在动辄得咎的年代,与我们保持距离不失为明哲保身的办法。二是父亲一九五六年去香港时母亲正病卧在床,奈何通行证期限将到只得忍痛离别。一年后父亲拿到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在一九五八年就回家探亲。我伯父家的大女儿是中共党员,在镇上当中小学联合党支部书记和中心小学校长,并非公安人员。她见我父亲回乡竟气势汹汹闯到我家,逼问我父亲在香港做什么工作,还要拿出证据来,就差没说出“你是否当了国民党特务?”这句话。我父亲一时想不出有什么东西可以做证据来证明自己在香港的职业,因此不停地在家中狭小的门堂间来回走动、思索,窘逼之极。后来幸而看到桌上那只他从香港带回来的搪瓷茶杯,是他工作的单位发的,上面印有工厂名字,以此作证,我这个大堂姐才算罢休,悻悻然而去。由此可见“海外关系”的招人忌讳。那时不少人为了划清政治界线,不仅六亲不认,还会主动向政府举报。据我所知,在整个毛泽东时代,凡有海外关系的人家都是公安局内控的对象,决不是如八十年代改革开放后那种都想与“海外”攀上点关系那样吃香。那时候就我个人的感觉,无论我去伯父家还是姑母家,他们对我都很冷淡。伯父家有一个堂弟比我小一、二岁,有一个暑假假期中,我常常自己一个人去伯父家找堂弟玩,伯父、伯母都从不与我说过一句话。尤其伯母见了我从无笑脸,视若无睹,仿佛根本就不存在我这个人。所以以后我就不去了。而我四姐和我分别在一九五七年、五八年小学毕业不被初中录取,也很可能与这个大堂姐故意作梗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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