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陪酒女郎的故事》三之一

《一個陪酒女郎的故事》三之一

 

一、入門規矩

 

吉隆坡的「文華娛樂」夜晚的燈光總是比白天溫柔。夜總會的燈光更是——它會替人遮掩疲憊,掩飾年齡,也是模糊真心假意之間的界線。林鳳媚的父親就是這個夜總會的娛樂經理。

 

攤位上堆著剛切好的生菓,糖水在玻璃罐裡反著光,太陽直直壓下來,鐵棚燙得發亮。十七歲的林鳳媚把濕毛巾往脖子上一搭,手還沾著糖漿。

 

有人停在攤前,不是買東西,只是看。那目光停得太久了——從她的臉,到手腕,再到她低頭時露出的頸側。她皺了下眉,沒抬頭,只把一塊涼糕推過去:「要什麼?」對方沒回。空氣裡只有糖水的甜味,慢慢變得發膩。

 

她終於抬眼,男人的臉有點熟——不是記憶裡清楚的樣子,而像一張被水泡過的舊照片,邊角模糊,卻讓人心裡一沉。他忽然笑了:「長這麼大了。」她手指一滑,糖水滴在桌面上。

 

還沒反應過來,他已經繞進攤內,抓住她的手腕,力氣很重:「別擺了,跟我走。」他說得理所當然,像在帶走一件本來就屬於他的東西。母親從後面衝出來,聲音沙啞:「你做什麼!」男人沒看她,只盯著鳳媚的臉:「這麼漂亮樣子,怎能讓她在這裡曬太陽?」他笑了一下,語氣像在談一筆划算的生意「我帶她去賺更好的。」

 

鳳媚被拖著走,腳後跟在地上磨出聲音。她回頭,看見母親追了兩步,又停住,沒有再追。那一瞬間,她突然明白——不是今天才被帶走的。

 

第一天男人把女兒交給當媽媽桑四姨娘,並介紹給林鳳媚:「她是你的四姨娘,不要見外,以後有什麼不懂就問你的四姨娘。」又對四姨娘說:「這是我們的女兒林鳳媚,好好調教她。」四姨娘恭恭敬敬地鞠了一個躬說:「是!林爺,我會啦!請放心。」

 

第一晚,四姨娘開始教林鳳媚入行規矩:第一、不要愛客人。第二、不要借錢給客人。第三、不要讓客人知道你真的需要錢。林鳳媚對這三條沒興趣學。她問:「如果真的需要錢呢?」四姨娘看了她一眼,笑得很淡「那就更不能讓人知道。」第四不能讓自己真的進了去。

 

學會笑:她一開始不會笑,不是不想,而是笑不出來。客人說話,她點頭;客人喝酒;她陪。但她的眼神,總是太清醒。客人氣呼呼向四姨娘投訴:「我用錢來尋開心,但我現在是用錢買了個木偶玩具,跟她講話她只是點頭。」四姨娘找林風媚訓她話。:「你這樣像在上班,不像陪客??。」後來,她學會了。學會在對方講笑時提前笑,學會在對方沉默時遞酒,學會對方在講自已有多成功時,露出剛剛好的崇拜。

 

在林風媚與四姨娘的交往中,得知她與父親有兩個女兒,一天她輕聲問四姨娘:「是否知道我父親共有多少個孩子?」四姨娘:「我怎麼知道,我也有過青春,也曾經是頭牌,但你也知道我們這一行的青春只是曇花一現,後浪推前浪。當我們選擇這種生活是不應該有真情的,無需知道。林爺已經五十歲啦!希望我是他最後一個女人吧!」林鳳媚聽了很難接受。我該怎麼辦?

 

一天,林鳳媚認識了一位叫鄭儀,三十歲過一點,是個帥哥,他來自台灣,是政府駐馬來西亞貿易事務辦事處的商辦主任。辦事處設在新加坡,每個周末一個人無聊,開車來吉隆坡《文華娛樂》。他總坐在最角落的位置。燈光打不到那裡,只有酒杯偶爾反一下光。

 

林鳳媚第一次注意到他,是因為——他不像來找樂子的。別的男人會笑、會摸、會開價,他沒有,他只喝。一杯接一杯,慢慢地,像在等什麼沉下去。她端著酒走過去,沒問價,也沒坐太近:「你這樣喝,酒都要被你喝苦了。」男人抬眼看她一眼,又低下去,沒接話。她笑了笑,自顧自坐下來:「我陪你喝一杯,算我請。」那晚,他一句完整的話都沒說。

 

但第二個周末,他又來了,還是那個位置,還是那樣喝。她沒等人叫,自己走過去,把他的空杯換掉:「你這樣,像在跟誰賭氣。」他停了一下。很久之後,才低聲說了一句:「沒有。」聲音很輕,像不習慣說話。她忽然覺得——這個人不是冷,是把什麼東西壓得太久了,後來的夜晚變得有規律。他來,她就過去。他不說,她就說。說些無關緊要的笑話,說別桌的荒唐事,說自己亂編的故事。他偶爾會笑一下,很短,很淡。但她會記住。他喝醉的時候,不鬧,也不睡,只是安靜地坐著。她替他擦手,扶他起來,讓他靠在自己肩上。他的重量很實在,不像那些嘴上說愛的人。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她會在還沒開門前,就看向門口,等他。

 

二、上岸

 

新加坡的夜晚很亮,不是那種燈紅酒綠的亮,是乾淨的、昂貴的亮。林鳳媚第一次站在宴會廳門口時,有一瞬間的不適應,高跟鞋踩在地毯上,沒有聲音。她下意識挺直背。

 

門一開,光灑下來。她走進去,像走進另一種人生。鄭儀在她身側,手輕輕放在她腰後。不是佔有,是提醒:「別緊張。」她沒有回他,只是笑。那種笑,她很熟——不是給一個人的,是給整個場子的。

 

她端起酒杯,主動走進人群:「初次見面,多多關照。」聲音柔,眼神穩。男人們很快記住她。女人們先打量,再靠近。她聊珠寶——哪一款鑽石在燈下更亮,哪種耳環襯臉型。她聊衣服——今年流行的剪裁,哪家店的新貨。她把每一句話都說得剛好——剛好讓人覺得被懂,剛好讓人想再聽一點。

 

幾個月後,有人是為了生意來找鄭儀。也有人,是先問:「林小姐今晚會來嗎?」鄭儀看著她在人群裡轉身、舉杯、笑。那種場合的光,落在她身上,比任何珠寶都穩。他忽然明白——不是他把她帶上來。是她自己,走得太快。

 

幾年後,林鳳媚為鄭儀生了三個兒子鄭歡、鄭????、鄭尊。林鳳媚把母親也接往新加坡的豪宅一齊居住,生活過得和和美美。

 

夏天的天,熱得連窗簾都垂不住風。林鳳媚站在陽台,看著樓下的車道。午後的陽光把柏油曬得發白,一輛車都沒有。

 

鄭儀回台灣已經三個月沒有消息。一開始,她沒有覺得不對,他一向如此。說走就走,回台灣辦事,十天、半個月,有時一個月。她從不問,他也從不說。她習慣了他的沉默,也習慣了等。第三個月過去了,她開始睡不著,屋子裡靜得只剩下風扇轉動的聲音。她躺在床上,盯著天花板,忽然想不起來——他上一次出門。是穿哪一件襯衫?她翻身起來,打開衣櫃。裡面整齊掛著他的西裝,一件一件排好。她伸手去摸,布料是冷的,她把臉貼上去,聞不到味道。那一刻,她第一次覺得不對——太乾淨了,像一個人從來沒有存在過。

 

第二天,她去了辦事處,那棟樓她來過很多次,她記得門口的保安,記得電梯總是慢半拍,記得走廊盡頭那扇寫著「貿易事務辦事處」的門。但那天,她站在門口,沒有動,門是鎖著的。玻璃上貼了一張紙,歪歪斜斜,「出租」,她盯著那兩個字看了很久,像是不認得。「小姐,你找誰?」她回頭,看見一個搬貨的男人。「這裡的人呢?」「早走啦,好幾個月了。」男人把箱子往肩上一扛,「租都沒交,房東都氣死了。」她沒有再問。她走進電梯,電梯門關上的時候,她才發現自己的手在抖,那天她沒有回家。

 

她去了港口,海風很大,吹得頭髮亂。她站在欄杆旁,看著遠處的船,一艘一艘進出。有人說過,如果船在海上出事,是不會有消息的。她盯著水面看了很久,水是黑的。她突然想,如果他真的在海上——那他最後一刻,有沒有想起她?這個念頭讓她胃裡一陣翻攪,她轉身就走。

 

接下來的日子,她開始到處問。問以前一起吃飯的商人,問司機,問鄰居,甚至問那些她從來不願意打交道的人,每個人都搖頭。有人說:「可能回台灣了吧。」有人說:「這種人,說不定有兩個家。」也有人壓低聲音說:「海上現在不平……」她聽著,點頭,笑一下,像從前一樣。

 

只是回到家,她開始算錢。銀行的存款,一筆一筆算。房租、孩子學費、傭人工資、日常開支。她算得很仔細,算到最後,筆停在紙上。她忽然明白一件事——他沒有留下任何東西。沒有地址,沒有親人,沒有一個可以去找的地方。連一個名字,都像是假的。那天晚上,她沒有開燈,她坐在客廳裡,聽著孩子在房間裡的呼吸聲,一動不動。很久,她才慢慢低下頭,不是哭,只是把臉埋進手心裡。

 

半年後,錢用完了。她站在門口,回頭看那間住了幾年的房子。窗簾、沙發、餐桌,一切都還在原來的位置,好像只要再等一下,他就會推門進來,她沒有再看第二眼。她牽著孩子的手,對母親說:「走吧。」那一刻她再也沒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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