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政法委”,是比较“大号”的机关,起码下面得有法院、检查院、公安局什么的可管的机构----

比如北京某工业局,都未必有“政法委”。当年北京老周(永康)曾是最高级“政法委”的书记,*_*。这么说吧,老中国成国后,那个国历史上最“开放”的一段时期,上世纪80年代,曾有过“社会面”的讨论,到底是“党大还是法大”。按照“共和国”说,自然是“宪法大”,可在莫非王土莫非王臣的地界,“自古以来”就是“党大”。那个“讨论”,讨着讨着就“被停”了。此刻,敢在北京大街上高呼“你说是党大还是法大?”,估计都能被派送到疯人院里去。所以那个墙内司法程序是“类似”美国司法程序的念头都是“精神失常”。这个判决间接着说了此话。

donau 周末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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