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当时枪是子弹上膛的,共有2个弹匣,所以应该总共有34或34+1发子弹。如果从自卫的角度看,

本帖于 2026-01-27 12:22:13 时间, 由普通用户 Shubin 编辑
回答: 来自Minneapolis 的“新闻”文革传人2026-01-27 01:49:41

34发子弹相当多,足以应对多个目标了。他是有隐蔽携带手枪执照的,但是多数持有此类执照的人,平时随身自卫用的是袖珍口袋枪,枪里不超过8发子弹。女士有的会带一把小左轮手枪,枪里有5~6发子弹。因为很多情况下是面对1~2人,这边掏枪打出一发子弹,那边的就逃之夭夭了。如果那边的不跑路,这边的肯定跑了,这就是多数自卫的场景。

自卫用的枪是用来压制对方给自己制造逃离的机会,不是要置对方于死地,也不是要擒获对方。平民隐蔽携带手枪,是为了保命,千万别把自己当成警察叔叔。

明尼苏达州关于携枪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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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击致死是在枪支已被取走后发生的 -遛遛弯儿- 给 遛遛弯儿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1/29/2026 postreply 16:5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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