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回复要赞。在1935年德国的《国民法》颁布之前,在德国落户的犹太人是有选举权的。其实在印尼的印尼籍华人,
也是有选举权的,但他们才占总人口的2% ~ 5%,不能对选举造成明显的影响。所以有选举权比没有好,但是选票必须达到一定的数量,才能产生作用。
有一篇文章介绍了落户瑞士的犹太人的权利,其中也简要介绍了欧洲其他国家对犹太人的态度。
也是有选举权的,但他们才占总人口的2% ~ 5%,不能对选举造成明显的影响。所以有选举权比没有好,但是选票必须达到一定的数量,才能产生作用。
有一篇文章介绍了落户瑞士的犹太人的权利,其中也简要介绍了欧洲其他国家对犹太人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