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一下 context。因为我号称最强调“不要屁股决定脑袋”,所以凡事试图说服自己,“要按对错而不是站队来评判每一件事”。
比如我支持香港学生‘闹事’,但反对 BLM ‘闹事’;
我反对战争,但无保留支持乌克兰;
我无条件支持学术自由,但对大学里的乱象深恶痛绝;
我支持私企独立,但对谷歌脸书(旧)推特封贴深恶痛绝;
等等等等。
所有这些‘矛盾’,我起嘛希望在自己的道德观是非观里,能够‘自洽’能想通一套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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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进入正题。和这次主题相关的,我能记起来的,跟某位网友遇到过两次。
上次是我在提一个思维实验,贫农和财主打官司,本能你会偏向谁。他提到“帮助弱者,是我们应有的天性”。我一听也没错啊,但直觉觉得哪里有些不妥,后来也回他了。
这次当然是 Charlie Kirk 被杀,他的遗孀在追悼会上,对凶手的宽恕。
宽容和 second chance,是基督教义最基本的美德,我一听也没错啊,但又直觉觉得哪里有些不妥。。。
于是矛盾机器+‘自洽’模式开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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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话了这么半天,才抛出我的大是非关:
有很多是非对错,貌似是同一个是非对错,在不同大小(scale)的层面上运用,就很可能不是同一个是非对错了(绕口令)。
- 比如“帮助弱者,是我们应有的天性”,如果法官用在“小民 vs 政府“上,那无可厚非;如果法官在”农民 vs 地主“上也预设地主有罪农民无辜,就不一定是正义了;
- 比如“宽容 & Second Chance",如果是 Charlie Kirk 遗孀对凶手的个人宽恕,这是基督教的美德;但如果大量法官们在社会层面也如此效法,而他们(法官)是替代他人(被害者)在‘施恩’,这个就不是美德了;
- 比如“言论自由”。我坚决拥护个人的言论自由,我甚至认为那些为 Charlie Kirk 杀手叫好的,也有言论自由不该被 Cancel。但如果一个影响很大的平台,没日没夜的在那里散播虚假消息,那就开始进入灰色地带了。
- 比如“抗议示威权”,我坚决拥护。但现在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有好些 career protesters 都是被付钱去游行的,并不代表民意,那就开始进入灰色地带了。
也就是说:
第一,个人的权利是最需要保护的,这个是大是大非;
第二,当某些(需要被保护,需要鼓励的)权力被 scale 到很大,很容易侵犯到其他人的个人权利时,是非观不能无条件被COPY过去。
第三,好像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