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挺保守的人,曾经也对同性恋 L/G 持否定态度(现在很接受了)。记得当时一个用来故意难倒同性恋支持者的 'gotcha' 问题是,“那你为什么不接受乱伦?”,“为什么不接受群婚?” 。。。
当时在网上搜过一些正反方的辩论,看到有人(当然不是所有人,甚至不是大部分人)给出这样的答案,从前觉得很震撼但后来也慢慢理解了:
真心支持同性恋的人,从逻辑上应该也不反对乱伦,群婚,等,这些多年来一直被社会准则不允许的行为。WITH LIMITATIONS。
逻辑很简单:现代社会观念的一个主要基石是,作为一个成年人,只要不伤害到他人,TA(们)应该有权利以TA(们)自己选择的方式生活。
我是认同这个基石准则的。这里所有都是假设双方/多方都是成年人 (legal adults),都心甘情愿 (willing partners),之间没有胁迫 (no power imbalance),可以随时退出。
在这些假设下,如果我们能从技术上消除负面后果,比如近亲结婚的后代有 DNA 缺陷的概率很大,那我们是不是也应该更 open minded 一些?
当然这里有两个 keywords,是成年人,和不伤害他人。所以有几个是不属于上述队列的:
恋童癖 / 侵犯他人权益或未成年变性 / 用宗教洗脑的群婚大家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