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思维实验:如果你是一个地方县官,有一天要审个案子

来源: 2025-04-16 14:28:29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第一个思维实验:你是一个县官要审案子。面前两个人一个原告一个被告,不管哪个是谁了,其中一个是县里富户排前三的一个财主,另一个是穷的叮当响的乞丐。

假设你是个正直的县官,绝不贪污受贿,财主也没有试图贿赂。而你恰巧不认识这二人,不知道他们的道德高低/品行口碑。

在你审阅证据,双方供词前,你直觉是谁有理?是富人在欺负穷人,还是穷人在讹诈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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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思维实验,是美国这边有一类电视游戏,比如 Who wants to be a millionaire. 简化版是这样的:主持人问你一系例越来越难的问题,答对第一题给 $10,答对第二题 $20, 答对第三,四,五,六。。。题,分别奖给 $40, $80, $160, $320 ...

因为每多答对一题奖金翻番,多拿的钱会比之前所有拿到的总和还多。

你随时可以叫停,把已经赢到的钱总和打包回家。但如果你选择了下一题而答错的话,(在简化版里)你将失去之前已赢的钱,空手而归。

这就是这种游戏最致命/吸引人的纠结。假如你已经赢了二百万,够你一辈子衣食无忧了。你是选择宁可一无所得也要争取四百万,八百万,还是见好就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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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极为个人的观点,在第一个实验里,欧洲的县官们会倾向直觉是富人在欺负穷人,而美国(和现代中国)的县官,会倾向假设是穷人在讹富人。

这是两边的文化传统决定的:美国的县官会对高度财富做无罪假设,那富人无论从教育/风度/需求/等等,都没有必要去找穷人的麻烦。

而欧洲的县官会本能的对高度的贫富不均产生反感,会导致预设富人的财产来源于为富不仁。而穷人的穷,多半是被富人剥削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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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二个实验里,大多数普通人如果赢了二百万,多半就收手回家了。但如果用贝叶斯(我其实知道这个和贝叶斯没啥关系)公式,那些选择冒险继续的人里,美国人会比欧洲人概率大很多。

勇于失败勇于冒险精神,和(相关前面实验的)成功了是我应得的理念,都导致美国的投资/创业/风险基金,白手起家的亿万富翁,一直比欧洲活跃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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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其实想说的,是美国的文化,从经济投资角度说,使得美国不仅是概念股,也是风险股,也是实力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