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大概我来说说?没问题我来好了

1. 当中冒犯他人是否构成犯罪?

肯定是。这没什么疑问的。所以欧洲人很看不上你们T当中冒犯同事。那种公开的侮辱和歧视,估计也就美国人能忍。欧洲政客不是不会吵起来,你看英国议员开会,或者其他国,一样拍桌子恨不能动手。你在注意就会发现你可以指责某个政党如何差,但是不能侵犯个人。

不过这件事呢,要人告你才会立案。原来我记得是没人搞好象就没事,后来发生了科隆火车站事件,大概是没人告也可以,只要有证据。我不知道具体怎么做,能记得的是不一定有被告人。

2.网上一样的。这个也没什么好讨论的。所以我刚上中文网对那种赤裸裸的恶非常不适应。觉得野蛮又蠢。现在明白了大概是文化差异。

3.恶意传播八卦暴力威胁虚假引述更算犯罪。你的链接是X,我根本点不开。因为我就没装也从来不用。不知道他具体说什么了。

4.转发同3.

这里其实说到一个很关键的问题。言论自由并不等于那个自由没有边界,可以胡说八道,边界就是你不侵犯到别人内容就是不是misinformation。而恶毒攻击那种是侵犯到别人的,欧洲人眼里自由最大之外我想是尊严。这些算是COMMON SENSE不用强调的,或者从小孩子就教。简直就是左手教权利右手教权利的边界。

我自己看下来是认为对大家都好,因为那对每个人都有自律的要求,所以整个社会才安全。

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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