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从一而终当然可以,谁也没给谁签卖身契,都是自由人。
万斯承认自己年轻气盛肤浅了,如今成熟对人事有了新的认识。
我承认我对某版主曾经认识肤浅了,后来让我看到他身上我最不喜欢的东西虚伪。所以毅然远离,除非他脱胎换骨,或者对出走的人有声抱歉,我会原谅他,否则我不会再靠近这个人。
我的重点是担当和坦荡。
那个在人群中欢呼的,如果肯说一声个把月前他觉得判的大快人心有点草率了,而不是悄么跐溜的当什么也没发生,我依然会对这人敬佩。
别给我出十万个为什么了,我不是版主,也不是网红,我是nobody,如果不是跟网友有约,也许我就不该回来,看我的贴不顺眼略过便是,不再回复,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