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说现象。
1.我看到过读什么书看什么报纸的受很恶毒的攻击,群攻。
2.我看到对和自己不是支持同一个政客的被很恶毒的攻击,群攻。
3.我看到过支持另一方政客的被很恶毒攻击,群攻。这个可以举例,因为是我自己的。前几天聊到Kamala Harris,我顺嘴说我看过一个介绍她年轻包括求学时候的DOKU,我很喜欢她,觉得自己和她某些方面很像。土豆在下面回帖笑,说你敢这么说啊。
他为什么这么说我想以你那么聪明肯定明白。
4.我看到过因为不相信某件事的被很恶毒的攻击,群攻。
所以,我完全同意你的结论的内容,个人管好自己就好。但是我很不同意你结论的样本定义,因为跟我看到的相反,如果你的定义是我说的。或者说那不太合适以群分应该以人分,普遍来说大概有些人更倾向求同有些能接受有异。
P.S。其实我私下收到过不止一次抱怨说这里太极端太右,我说无所谓,只要他不强迫你,那么他有这个权利。但是很遗憾,我说的那些好像不太懂这个道理。曾经有人问过我,说你不希望别人跟你想的一样吗?我说我为什么要别人跟我想的一样。他是他我是我。这里有点象宗教那个感觉了几乎,就像有人信他的是绝对真理那也绝对没问题,但应该不是每个人的绝对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