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也是扭了半天手腕,才大致搞清楚。在北京,张老太控告李南央,后加上了胡佛(斯坦福是法人,胡佛----

还不是。)。然后斯坦福(胡佛)在美国反告张老太。张老太再随后在美国回告斯坦福外加李南央。我这里“斯坦福/李”是原告,“张”是被告。张的证据,也是些李锐的发言记录与所谓的“非公证过的”字迹。李和张也是40年的老夫妻,许多事情上有合体,但在他的日记和其他文字物品上,交给李南央女士是显性的。不给李南央,他的那些史料会被全数浪费。问好玻璃坊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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酱紫 -玻璃坊- 给 玻璃坊 发送悄悄话 玻璃坊 的博客首页 (212 bytes) () 09/11/2024 postreply 03:2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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