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不该发这个贴的。明明前些时候保证了,要有一段时间不谈信仰不谈政治,结果这篇都免不了沾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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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觉醒来,好像 Trump Guilty 的话题已经霸屏,左右双方都洋洋洒洒的各自据理力争,颇有些‘天翻地覆慨而慷’的架势。但依我猜想,并不是所有人都知道 “三十四条起诉,百分之百有罪!” 的三十四条,到底是哪三十四条。
咱们就一图看懂这三十四条起诉:
Trump 付钱给 Cohen,付了 11 笔钱,其中后 10 次是 $35000, 第 1 次是 $70000 (双份).
他既然付了 11 笔钱,那就需要 11 份账单,11 张 支票,和 12 次账本记录(第一次是双份钱)。
老美做事很严谨的,这个我们不得不承认。
11+11+12 = 34条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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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来,百分之百有罪就很好理解了。
只要其一有罪,另外的 33 个就必须的啊,这些本来是分期付款的同一笔钱。
怎么样,电视台上那些‘新闻主持人’振奋人心的挨个数,'count 1, guilty! count 2, guilty! count 3, guilty! ... count 34, guilty!' 确实很激动给力吧。
但民主党还是不够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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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这是同一笔钱的分期付款的不同表述,账单不等于支票,支票不等于账本记录,账本记录不等于账单(跑题,怎么让我想起了圣父/圣子/圣灵?),
但这是对民主制度的摧残,对法治社会的践踏,对人类文明的亵渎,每一个小单元的罪恶,都是罄竹难书,神人共愤啊,拿来一笔笔的起诉,完全合理。
按照同样的逻辑,其实这笔钱里的每一刀美元,是对民主制度的摧残,对法治社会的践踏,对人类文明的亵渎,也都是罄竹难书,神人共愤。
如果按照 per dollar 来起诉,那就是四十二万 ($35,000*12=420,000) 宗罪啊。
同理,这其中的每一分钱,都对民主制度的摧残,对法治社会的践踏,对人类文明的亵渎,也都是罄竹难书,神人共愤。
per cent = 四千二百万宗罪!
why stop at 34? 民主党也太愚蠢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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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陶三提到过庄子的雄文,“一尺之捶,日取其半,万世不竭。”
我们为什么要停在美分? 如果老美懂得我们灿烂的中华文明,完全可以按照 1/2 cent, 1/4 cent, 1/8 cent..., 来起诉的。
这就进入了接近‘无穷’,‘无限’的领域。即使 Trump 有奇异功能,一秒钟能 dismiss 1 million charges, 在无穷的概念下,还是无能为力的。
你看我们伟大领袖毛主席就懂得这个道理。他老早就提出,“(谁敢反对毛主席),就。。。再踏上一只脚,让他永世不得翻身。”
永世的永,就是这个无穷无限带来的效果。
大哉我中华文明,壮哉我中华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