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论证的三段论:
1 大前提: 宇宙中的万物都有其原因与初始。
2. 小前提: 宇宙是万物之一,
3. 结论: 宇宙必有其原因, 创造宇宙的是“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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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大前提是人类通过观察,理性思维总结的“规律”, 但本身是不是对所有万物都对,这还没有证明。 所以大前提就不是“绝对正确”。
第二, 小前提: 宇宙中的万物与宇宙本身并不相同--集合里的元素与集合本身是不同的, 性质也很有可能是不同的。适用于宇宙中万物的规律(比如有初始点)未必适用于宇宙本身。 这是第二个漏洞。
第三,从前提到结论的推理: 有初始与“主观”创造是有overlap但是不同的两个概念,这里有偷换概念的错漏。
总结: 整个三段论的大前提,小前提与结论的推理都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