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同下面这条法律:
意图破坏国体、窃据国土或以非法之方法变更国宪、颠覆政府……
其中的“意图”两字,带有多少主权者(主贴人)的主观判决/判断啊……请读一下我在文革那里的留言……对了,还有我上篇《做个广告》下的最后几个跟言。
当然,这些只是我的个人观点见解,大家可以用任何表述方法进行评判,也让本大神见识见识,0点赞算什么 :))
在我的博客那里,你去看看那些留言,包括《俄罗斯必胜》系列下的…没少骂我!然而,如今,你看看那个中医,ta在我面前还敢提俄罗斯必败吗?整个城里都没人玩正义博文了!还有,川普支持者在我面前还敢提川普吗?
我纹丝不动,高挂宇宙!!
周末愉快。
(关于这个“意图破坏国体……”这条法律,我以后写一篇,请紧跟土豆的足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