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Marry an English Lord 胡聊一个历史的碎片
正在读这本, 只读到了100多页,先胡聊几句。唐顿庄园里的伯爵夫人Cora原型就是来自这段历史。

19世纪后期到20世纪初期,有一堆美国工业新富的女儿们,源源不断的去闯荡伦敦钓金龟婿。 英国的金龟婿虽说穷了点,但有贵族的头衔。女郎身后的暴发户家族缺的独独是“身份”,最不缺的是真金白银。
这本读着读着给我的Aha moment是 -- 这不是跟蒲松龄笔下的花仙狐精无比神似吗? 花仙狐精们明明又美又多金又有趣, 却非要倒贴穷秀才。为啥呢?因为秀才虽穷,但不仅有“人”的身份,还是古代社会地位最高的阶层。 真是古今中外的相通之处啊。
这本书说那时候的美国女郎们跟同时代的英国女郎们很不同, 不同在这几个地方:
1. 美貌--当时典型的英国女郎们眼睛深陷,大鼻子。 而美国女郎们更精致更美貌。
让我不解的是美国就是从英国分家初期的大儿子, 这才分家100多年,怎么就会有书里说的容貌的不同呢。
作者还放了几张照片对比:
美国暴发户女郎 Jennie Chamberlain

英国贵族女郎Lady Sarah Wilson

2. 有趣--作者说同时代的美国女郎更活泼更自然更有趣。 而英国女郎从小被家教束缚,更沉闷单调
比如说跟男人第一次见面, 英国女郎的眼睛都不能直视,得看地板。 美国女郎则会走上前跟人握手。 这让我联想到蒲公笔下不受礼法约束的花仙狐精。
然后在内在的性格上,作者说美国女郎要更乐天更简单,相信通过自我提高和努力,总可以达到目的。 这分明像作家笔下的斯佳丽。
3. 多金--这是身后的家庭家族。
不过挺反讽的地方是,100多年前美国闹分家从英国独立出来,可等乍富了之后,还是想着去跟英国的贵族阶层联姻啊。
19世纪底的Prince of Wales,将来的爱德华7世,是个宝玉琏二爷一般的人物,折服于美国傻妞们的beauty and innocence, 是她们的超级粉丝。 王子理所当然的是伦敦社交界的风向, 所以这些美国妞们在伦敦向所披靡。
还有一个有意思的点。 为什么她们非要飘洋过海去钓金龟婿呢? 原来她们的父兄在中西部发大财后搬到纽约,女眷们被排斥在纽约的上流社会交际圈之外。当时纽约的交际圈被老妖婆Mrs. Astor 所把持。 Mrs. Astor自我定位为old money, 鄙视new money, 拒绝跟new money社交。 但女孩子结婚的唯一途径是通过这些社交认识人。 怎么办? 她们就飘洋过海去伦敦了。 要我说纽约的所谓“old money”才是缺啥想啥,都是暴发户,还彼此之间要50步笑100步。 英国贵族不愁要证明自己old money, 反而更开放接纳。
对联姻的英国贵族们来说,这真是里子面子全有了。不仅如此,有些年轻贵族还能满足自己的那种对“叛逆”的表达。
其实读下来觉得无边风月后面一样的是人间沧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