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得从父母的角度看,第1段婚姻伤了女儿的精神,第2段婚姻伤了女儿的身体。文革中

回答: 这几篇都糯米粥2023-07-30 18:55:46

自杀是很大的一件罪过,所谓“自绝于党和人民”。家里人要承担失去亲人之痛,还要背负部分罪名。需要男人有担当的时候肩膀挺不起来,怨不得别人对你有看法。

第2段是女儿为了做一个好继母,拼上了性命。未成年的孩子不懂事,但丈夫应该懂事,知道珍惜妻子。觉得丈夫未做份内之事。婆婆公公可能也有部分责任。理当做的事没做,自然对人家有亏欠。

杨先生为人够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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