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头兄说的是。我刚才写完也发现写的词不达意,只是没想改。问题在于,我想很多人-不管左右-不一定理解“法律武器化”的危险。
当年设计师们的考虑,应该说比后人(使用现成的法律体系的人)想得多,想得深。
即使川普本人,开始的时候,不是也不理解第五修正案有什么用,他开始时认为使用这个的人,可能就是坏人。直到有一天他自己也不得不面对必须使用这个机制的时候,才认识到设计师当年的用心。
法律系统的破坏,除了有意的坏人外,大概那些缺乏对人性、历史的了解的幼稚的人,也贡献良多。他们从自己的角度思维、推己及人,不像、不能如法律体系设计专家考虑各种意外情况。所以就认为我可以任意应用、拥护某些“自认正义的行为”。不知道自己在一步一步取消了法律的保护机制,类似齐尔诺贝利核电站,一步一步去掉所有的保险,直到最后无法挽回。
人们必须认识“法律武器化”的危险,才能让司法系统运行在安全的范围里。
类似刀,用来杀人还是用来开刀,必须明白,检察官、法官,就像医生,并非‘叫作医生的人“,都是救人的。
再说远一点,中国的文革,也不是一下子发展起来的,他是慢慢地变成无政府、无法无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