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解脱,佛教就有绝对的标准,不是“我认为解脱了,就是解脱了”,这岂不也是把自己当成世界的中心?。
事实是,大部分哲学家也都是自我中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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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我承认,即使解脱有客观标准,也不表示人人都必须以解脱为人生目的。更没有人有权利要求别人以此为人生目的。
最多最多,就是分享,原因大概是:1. 人发现一些新东西时,一高兴,忍不住分享。2. 觉得有责任提醒,前面有个悬崖。
但是,3. 如果从终极看,人人确实有自由意志,这个“选择权”高于别的。所以别人无权干涉强迫(哪怕他说我就是想体验那个悬崖的下堕感,那也是权利)。
我觉得社会的难点在于:
1. 世界上确实有很多人(包括宗教领域的人)越过了第3的边界,强迫别人,让人感到不舒服。
2. 但另一方面,社会是互动的,都对那个车有作用,一些人想让着社会的车往悬崖走,当然别人会受影响。